浪潮信息(000977):董事会换届选举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6-009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非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彭震先生、胡雷钧先生、姜善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培德先生、关鑫先生、张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张敏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培德先生、关鑫先生、张敏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股东会选举的6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震先生,1972年生,现任浪潮信息董事长,历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截至目前,彭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32,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雷钧先生,1971年生,现任浪潮信息副董事长、总经理,历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截至目前,胡雷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88,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姜善强先生,1983年生,现任浪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历任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浪潮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部长、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截至目前,姜善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培德先生,1966年生,管理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浪潮信息独立董事,山东财经大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院院长。截至目前,刘培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关鑫先生,1981年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后备学科带头人。 现任浪潮信息独立董事,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后,兼任中国工业经济学会理事、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首都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中国ESG研究院研究员。截至目前,关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张敏先生,1977年生,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特聘教授,人大商学院“教学杰出教授”,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并担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张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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