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浪环境(30038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宏斌先生)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2:21:00 中财网
原标题:雪浪环境: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宏斌先生)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宏斌先生2025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11月22日,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就任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5月29日,本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和2025年6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人自2025年6月30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自此,本人亦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认真行使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信息,认真、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基本情况及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徐宏斌,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系本科,复旦大学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于1999年加入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北京和晶宏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澳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环宇万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和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江苏中科新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晶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智聪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22日至2025年6月30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任职期间内出席/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应出席/列席会议次数出席/列席会议次数亲自出席/列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444
提名委员会111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111
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222
董事会555
股东大会444
(1)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中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议召开之前,均积极主动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恪尽职守的原则,客观谨慎的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2025年本人出席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因此,本人对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

(2)在公司各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制度和议事规则的要求,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对提交的议案和有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3)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履职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与其他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机制,重点关注、讨论并审议了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有效履行了相关职责。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2、与内控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会议形式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内控审计部重点就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结果及对应建议等进行了沟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提供了助力;与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共同确保了审计结果的及时、客观及公正。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相关股东大会,积极倾听与会中小投资者就会议所审议案等提出的问题,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此外,还参加了公司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通过价值在线路演平台与参与说明会的投资者进行了深入交流。

4、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沟通,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应收账款回笼情况、整体资金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此外,本人亦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媒体报道,及时熟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且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8个工作日。

三、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各关联方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且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的编制,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及时更新及贯彻执行,在生产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有效,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总体而言,公司内部控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且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选举的董事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自的承诺事项,未发生未能履行承诺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秉承勤勉、独立和诚信的精神,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认真审阅了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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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徐宏斌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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