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勤上股份(00263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2:20:55 中财网
原标题:勤上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21.12万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46,752.36万元,期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47,673.4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
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1,858.50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暂不满足实施
现金分红的相关条件。后续,公司将聚焦主业发展,努力改善经营业绩,力争早日弥补亏损。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勤上股份股票代码00263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房婉旻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横江 厦工业四路3号  
传真0769-83756736  
电话0769-83996285  
电子信箱ks_dsh@kingsun- china.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最早进入半导体照明领域的上市企业之一,专注LED照明应用二十余年,是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 企业。公司与多家国家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了长期的产学研合作,设有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智 慧城市研究院,承担过“863”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等多个重大科研项目,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曾荣获国家科学 技术奖二等奖,是国内领先的半导体照明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在行业内具备显著的先发优势,参与多项行业标准制定,形成了成熟的业务渠道和技术体系,拥有产品设计、 工业设计和技术应用等多方面的综合优势。 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的半导体照明产品主要涵盖三大系列:户外照明、庭院照明和景观照明,并涉及部分室内照明 及显示屏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智慧照明、道路照明、隧道照明、商业照明、工业照明等多个领域,参与多个LED示范 工程和重点照明项目。公司可为细分应用场景提供专业化LED照明解决方案,也可为综合性场所提供一站式照明服务。(公司主要产品系列)
依托在半导体照明和智慧灯杆领域的技术积累与先发优势,公司已构建完整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系统。该系统融合
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城管等功能,贴合城市实际管理需求,实现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集约化、运维管理的便捷化
及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智慧化。

在车路云协同领域,公司聚焦“智慧的路”与“灵活的云”,推出包括智慧杆、智慧箱、RSU设备、MEC边缘计算设
备及全息数字路口平台在内的完整解决方案,助力智慧交通与智能网联汽车深度融合,打通智慧灯杆商业化应用的“最
后一公里”。

在“双碳”目标的驱动下,公司开发路侧微网智慧储能解决方案,通过在城市道路沿线建设路侧微网储能柜,并配
套部署高效节能照明终端,构建集能源获取、储存、调度与使用于一体的低碳照明系统。通过“清洁能源+储能+智慧照
明”的协同应用,不仅有效减少对传统电网电力的依赖,还显著降低照明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碳排放,为城市公共照明向
深度低碳化乃至零碳化转型提供可落地的技术路径。

(路侧微网智慧储能方案)
(二)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了《LED公共照明智能系统接口应用层通信协议》(GB/T35255-2017)、《照明工程节能监
测方法》(GB/T32038-2015)、《LED室内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2015)、《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
(GB/T31832-2015)、《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GB/T24907-2010)、《装饰照明用LED灯》(GB/T24909-2010)等
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同时,公司受部分地方政府委托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了《集成式(COB)白光LED技术要求》
(DB44/T1645-2015)、《LED驱动电源第1部分通用规范》(SJ/T11558.1-2016)等地方和行业的标准起草工作。

在智慧灯杆领域,公司发挥自身在行业内的深厚技术积淀和创造性想法,参与团体标准《5G-A通感一体智慧灯杆》
(T/CIET1001-2025的制定,为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关键支撑,助力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三)公司的主要产品情况
1、户外照明产品
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的户外照明产品主要包括路灯、新能源路灯、智慧路灯、隧道灯、区域照明产品等。

2、户外庭院用品
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的户外庭院用品主要为面向境外客户销售。

3、景观照明产品
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的景观照明产品主要包括洗墙灯、线条灯、轮廓灯、泛光灯、投光灯、点光源、地埋灯、草坪
灯、水下灯、庭院灯、嵌壁灯和照树灯产品等。

4、路侧储能柜
公司路侧储能柜产品以模块化一体集成设计,高效整合路侧光伏、风电等分布式能源与各类负荷,构建“自发自用、
余电储存、智能调度”的稳定微电网体系,成为推动路侧设施向绿色、低碳、智能化升级的重要支点。

(四)公司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智慧照明、户外照明、户外庭院用品、景观照明、室内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独立
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及管理体系,形成了适合自身发展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照明灯具和户
外庭院用品系列产品的销售。

公司产品销售包括国内销售和境外销售,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

1、户外庭院用品主要面向境外客户,公司主要通过网上展厅、参加各类展览会议的方式获取订单。

2、户外照明产品销售模式分为:
(1)直销模式
主要通过网上展厅、参加各类展览会议以及参与政府招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公司通过积极参与政府新建路灯工程或 者路灯节能改造工程,直接与隧道、地铁、机场、停车场、港口的运营商接触洽谈,为其提供相应的户外照明解决方案。 公司凭借其领先的设计方案,创新的运营模式、丰富的工程经验和众多的成功案例赢取项目。在公司总部区域和外埠有 影响力的项目上,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实现户外照明产品的销售。 (2)EMC模式(合同能源管理) EM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简言 之,采取EMC模式,买方不用支付任何额外费用,即可“零成本”更换新的节能型设备。尽管LED路灯的寿命长,节能 效果明显,但较高的首次购买成本会增加政府实施LED路灯新建工程和节能改造工程的资金压力。而EMC模式则能够很 好地解决LED路灯的买方(即政府)的资金问题,实现政府(用户)不出钱或少出钱即可以实现道路照明节能改造的目 的,因此EMC模式将逐渐得到广泛的应用,而EMC模式的广泛应用,又将反过来推动半导体照明应用的普及。 公司在城市道路照明领域中采用EMC模式,具体的实施方式是由公司与某市的路灯管理部门签订协议,由公司提供 LED路灯产品,对某市的全部或某一路段的现有路灯进行改造,并负责改造后的维护和保养,某市的路灯管理部门在工 程完工后的数年内(一般为5~10年)将每年节省的电费和维护费支出按一定比例支付给公司。该模式下,当地政府实 现了节能减排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施主体作为投资、实施和运营管理一体化的专业公司获得节能的经济收益。 公司通过EMC模式,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从方案设计、设备投资、施工建设到运营维护的一站式服务,实现照 明系统的节能升级与高效运行。凭借先进的智能控制技术和成熟的运维体系,公司已在多个城市成功落地典型案例,不 仅有效降低了客户用能成本,也推动了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进程,赢得了广泛认可与良好口碑。(合同能源管理商业模式项目流程及环节)
3、景观亮化照明产品销售模式
景观亮化装饰类产品以圣诞灯饰、LED灯串、LED彩虹管、LED造型灯为主的灯饰类产品,其客户主要是境外企业。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贸易展会、与到会现场或公司现场的国外客户洽谈获取景观亮化灯饰类产品的订单。同时,与现有的
国外客户进行持续的沟通,了解国外市场对景观亮化灯饰类产品的动态,设计和生产符合国外市场需求的产品。景观亮
化的景观照明类产品目前的销售区域主要为国内市场,同时也在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公司在国内景观亮化市场采取“以
有创意的设计方案引导客户、以有影响力的工程案例推动市场”的营销策略,通过提供个性化的光环境设计方案直接参
与工程招标。

4、室内照明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项目投标形式,向对室内照明有节能、安全、环保需求的商业、工矿和办公领域的重要高端用户提供室内
照明解决方案,并承担产品的个性化设计和功能开发、应用和安装以及持续的售后服务。

(五)2025年度经营业绩情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601.62万元,同比上升2.01%,公司整体实现营业利润-31,047.8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15%;实现利润总额为-32,315.3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29%;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2,712.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1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22,967.19万元,流动资产为171,993.12万元,负债总额为31,692.62万元,流动负债为27,939.32万元,流动比率6.16,资产负债率14.21%,其
中货币资金为52,537.41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7,168.91万元,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从主
营业务经营情况来看,本期实现营业收入稳步上升,且公司在技术积累、品牌知名度、国内外销售网络等方面都具备一
定的竞争优势。

(六)公司半导体照明业务情况
近年来,公司已逐步全面聚焦智慧照明领域和户外庭院产品领域,并将景观照明作为深耕的业务领域之一,推出了
门类丰富、品种齐全的产品矩阵,通过多个大型项目的应用凸显了公司在景观照明应用领域的实力。尤其是在智慧照明
市场布局方面,早在2012年,公司就开展了智慧城市、光通信等前沿应用技术、产品的研发,结合公司在户外照明领域
优势,发力于“以智慧路灯为载体的综合城市智慧城市管网”实践应用,研发出以路灯为载体的智慧城市、智慧交通、
智慧安防相关产品,进一步强化了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与场景应用落地,公司已在智慧交
通、智慧城管、智慧安防、智慧照明等领域拥有广泛的服务经验。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的智慧城市综合管理解决方案
因贴合城市管理智慧化实际场景、便于实现城市管理中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运行维护便捷化、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和智
慧化,方案成熟、技术领先,有助于提高公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而备受市场青睐。公司智慧城市业务正稳步成长,未来
有较大的成长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聚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布局车路云业务,践行国家“双碳”政策。公司充分利用在智能灯杆和智慧
感知领域的技术优势,打造集感知、传输、计算于一体的车路云协同解决方案,为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设施的高效
互动提供支撑。以新质生产力打造发展新优势、赢得发展主动权。另外,公司进行技术革新,紧扣行业发展趋势,推出
全栈自研的户外照明智慧控制系统和隧道照明智慧控制系统,以智能化、数字化手段优化照明管理,为城市的绿色低碳
发展贡献了勤上力量。

同时,公司积极拓展路侧能源新模式,布局路侧微网储能系统,依托分布式储能柜与高效照明终端的协同运行,构
建新型路侧能源体系。通过削峰填谷、就地消纳与应急供电等功能,有效提升道路照明及交通基础设施的能源利用效率
与供电可靠性,推动城市道路从单一用能向多能协同、低碳高效转型。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做企业就是做质量,以做钟表的心态做好每一盏灯”,踏踏实实、步步为营,进一步提高公
司在行业中的综合影响力及竞争实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5年末2024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3年末
总资产2,229,671,947.852,572,774,144.02-13.34%2,791,941,876.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1,912,532,923.072,238,463,421.46-14.56%2,518,791,972.64
 2025年2024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3年
营业收入386,016,215.71378,418,816.772.01%329,099,83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27,121,864.38-249,359,789.70-31.18%-59,072,973.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93,601,801.42-241,515,897.6919.84%-263,902,555.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5,970,579.52-56,256,984.7853.84%58,351,427.67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23-0.17-35.29%-0.0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23-0.17-35.29%-0.0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15.77%-10.44%-5.33%-2.29%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49,632,088.84113,720,961.9547,548,925.9875,114,238.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7,034,633.01-21,088,329.14-150,434,472.74-148,564,429.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0,694,477.33-24,858,428.52-23,331,659.36-134,717,236.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23,677,211.3931,946,863.92-4,664,043.03-29,576,189.0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34,727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33,159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东莞勤上 集团有限 公司境内非国 有法人10.02%143,940,3700质押142,000,0 00 
     冻结143,940,3 70 
山东省金 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法人7.52%108,000,0000不适用0 
李旭亮境内自然 人6.14%88,183,4210质押88,183,42 1 
     冻结88,183,42 1 
杨勇境内自然 人5.71%82,081,12882,081,128冻结82,081,12 8 
李淑贤境内自然4.91%70,546,7370质押70,546,73 

     7
     冻结70,546,73 7
瑞众人寿 保险有限 责任公司 -万能产 品其他4.68%67,181,0620不适用0
梁惠棠境内自然 人4.42%63,492,0630冻结63,492,06 3
     冻结63,492,06 3
黄灼光境内自然 人1.32%19,009,5230质押19,009,52 3
     冻结19,009,52 3
东莞勤上 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 -第1期 员工持股 计划其他0.89%12,736,5070不适用0
王红珍境内自然 人0.88%12,683,2000冻结12,683,2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致行动的说明李旭亮先生持有勤上集团90%的股份、李淑贤女士为李旭亮先生的妹妹,勤上集团、李旭亮 先生及李淑贤女士在表决权委托期间与晶腾达保持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以外,公司未知其他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情况说明(如有)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部分表决权委托方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温琦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淑贤女士、梁金成先生(以下简称“委托方”)与晶腾达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方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
431,625,52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9.84%)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晶腾达行使。表决权委托后,晶腾达取得控
制权,李俊锋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委托表决权期间,勤上集团持有的11,102.5万股、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股、梁金成先生持有的750万股已委托表决权股份已被司法处置并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2024年6月5日、2025年6月4日及2025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晶腾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0,067,6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71%),增持主体(实际
控制人李俊锋先生、晶腾达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指定的其他主体)计划自2025年11月25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
转让及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71,000,000股(含首次增持的股份)。前述增持完成
后,晶腾达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从21.31%增加至22.02%,晶腾达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俊锋先
生。

2026年3月,晶腾达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竞得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88,183,421股(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21%),属于晶腾达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行为。本次拍卖成交股份完成过户登
记后,晶腾达将直接持有公司98,251,02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92%),持有委托表决权股份
214,487,10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10%),合计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为312,738,128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2.02%),晶腾达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李俊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2026年3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
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19年9月起诉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杨勇、张晶、曾勇、朱松、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十名被告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被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且公司对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相关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深圳
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由于被告均未上诉,前述一审判决已于2023年1月
5日生效,公司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业绩承诺补偿方曾勇、朱松、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回购注销,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张晶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司法强制执行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且公
司已完成注销。综上,除杨勇、龙文环球之外,其他业绩承诺补偿方已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相关协议,杨勇持有公司82,081,128股(限售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应向公司补
偿股份82,081,128股,现金补偿78,892,524.24元;龙文环球未持有公司股份,应向公司支付117,850,231.69元现金
补偿。因杨勇及龙文环球至今未履行其补偿义务,且均涉及其他司法纠纷案件,杨勇和龙文环球的履约能力及最终履行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敦促业绩承诺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追偿措施,多措
并举,尽力落实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宜。

4、关于公司与威亮电器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6月与威亮电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公司以评估价31,693,600元购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全
部对价款(部分价款抵消处理)后,威亮电器向公司移交了标的资产,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未完成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
续,其他合同约定内容均已履行完毕,自2011年6月起由公司占有及使用。

2019年5月,公司收到威亮电器的《告知函》,获悉威亮电器在未取得公司同意和授权情况下将标的资产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且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导致标的资产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查封。公司为保障自身利益
已采取一系列法律措施,包括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及提起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担保物权确
认纠纷诉讼、威亮电器作出承诺等。威亮电器因存在大额负债无力支付承诺所涉保证金,为解决此事,公司实际控制人
李俊锋先生控制的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代威亮电器向公司支付了合计4,786.84万元保证金,
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
芜湖信深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7月5日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0,408,600元。

前述拍卖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因为前述拍卖事项造成业务停产。

公司于2024年7月收到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威亮电器向公司提起诉讼,提出解除《房地产转让合同》、土地房屋占有使用费与返还的转让款及利息在同等数额内消灭等诉讼
请求,公司已提起反诉,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本诉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被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反诉的全部诉
讼请求。公司已提起上诉。公司于2026年1月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1973民终9219号),东莞中院判决驳回威亮电器及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5、爱迪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DEEDOFRELEASEANDSETTLEMENT〉的议案》,同意与交易对方AidiEducationAcquisition(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爱迪”)签署《修订契据》,对《和解契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本次
交易前,爱迪持有上海澳展100%股权及649,094,940.04元债权,爱迪将其持有的上海澳展100%股权及债权转让给公司
后,公司持有上海澳展100%的股权及人民币649,094,940.04元的债权,上述股权及债权对价款在相应范围内抵消爱迪
7.9亿元退款义务,剩余部分则由爱迪向公司分期支付1.2亿元现金。本次交易完成后,爱迪至今未依约履行相关支付
义务,公司已通过申请仲裁等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

2023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全资孙公司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且已获得受理,公司要求
爱迪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向公司履行支付义务等。仲裁期间,爱迪进行了答辩和反请求,并申请财产保全,浙江省宁波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对公司及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4亿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
结等财产保全措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共有人民币6,982.91万元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宁波
荣享的股权被冻结。公司认为爱迪的反请求内容缺乏事实依据,公司将积极参与仲裁,维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6、上海澳展出售在建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4日、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出售在建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上海澳展向上海南贤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售位于上海市奉贤
区的在建工程项目,本次交易转让总价为4.2亿元人民币。2025年10月,南贤公司已完成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并取得
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下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南贤公司已按合同约定按时履行了相应的支付义务。本次交易有
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流,有效化解标的资产的项目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将充分利用本次交易回笼的现金,积极寻求新兴、快速、可持续的增长点,巩固主业发展根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
关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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