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上股份(002638):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2:20:51 中财网
原标题:勤上股份: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00000844号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
二、 1-8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德皓核字[2026] 00000844号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勤
上)《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莞勤上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莞勤上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东莞勤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莞勤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勤上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莞勤上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莞勤上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俊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黄佳琳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78号”核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发行股份数量合计为 582,010,574股,其中购买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发行股份数量为264,550,260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317,460,314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9,999,980.38元,扣除发行手续费及券商承销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28,9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1,099,980.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年 11月 17日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1000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和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原保存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平支行,专户号码为:8114801013100106631,用于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开户银行账号专户余额(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常平支行81148010138001066306,773.3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常平支行8114801013800106627209.59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开户银行账号专户余额(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541400788014000000082,5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541400788014000000086,385.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541400788014000000080.5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安支行0800101900100838393.14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安支行100822000003094719,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3950001001008142322.3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3950001002010198224,8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39500010020102296013,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3950001002010230106,900.00
  59,573.96
注: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114801013800106630、8114801013800106627共有人民币 6,982.91万元因诉讼纠纷被法院冻结。诉讼纠纷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收到法院文书暨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发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小班化辅导建设项目”和“重点城市新增网点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76,994.9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结转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变更“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将该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变更为 9,000.80万元,缩减后结余的部分资金仍将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储。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于 2019年 10月注销了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的专项账户(账号:806880100015258),并于 2019年 12月注销了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专项账户(账号:8017100000010196)。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在线教育平台及 O2O建设项目”和“教学研发培训体系建设项目”,结余的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五、闲置专项资金(经费)使用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项产品购买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活期账户、定期账户以及用于银行理财。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东莞勤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莞勤上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通过与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等方式,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存放、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5年,公司存在募集资金被司法冻结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已提示公司密切关注募集资金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障募集资金的账户安全,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77,060.8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121,884.7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84%        
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2025年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21,166.800.000.000.00  不适用不适用
43,780.001,825.400.001,825.40100.00% 不适用不适用
54,176.500.000.000.04  不适用不适用
7,937.503,350.690.003,350.69100.00% 不适用不适用
50,000.0050,000.000.0050,000.00100.00% 不适用不适用
  75,343.300.0079,295.01105.24%   
  46,541.410.000.000.00%   
 177,060.80177,060.800.00134,471.1475.95%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77,060.80177,060.800.00134,471.1475.95%   
         
         
         
         
         
         
         
         
         
         

2025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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