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韵升(600366):宁波韵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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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2:16:1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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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宁波韵升:
宁波韵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
宁波韵升 公告编号:2026-027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之《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和《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将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8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6,734,116股新股。
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85.4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1.3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258.69万元。上述资金已经于2022年11月14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008.02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9,046.84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961.1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586.65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11月14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04,50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1,241.31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103,258.69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29,046.84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18,961.18 |
| 暂时补流金额 | 8,933.59 |
| 现金管理金额 | 26,00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0.09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4,269.66 |
| 其他-具体说明 |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24,586.65 |
募集资金未投入使用余额为人民币59,520.24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933.59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26,000.00万元,银行账户余额24,586.6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规定和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11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与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韵升发展”)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与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 | 2022年11月14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 中国建设银
行宁波市分
行 | 331501983679090
00114 | 200.49 | 使用中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鄞
州分行 | 353281899118 | 13,883.86 | 使用中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宁
波分行 | 574902523710202 | 6,026.34 | 使用中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 | 宁波银行湖
东支行 | 210101220009854
22 | 4,466.15 | 使用中 |
| 包头韵升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包
头分行 | 472900632510828 | 9.81 | 使用中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7,753,979.65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502,692.76元,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2)01922号)。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256,672.4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9日发表同意意见。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 2022年11月14日 | | | |
|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
金额 | 置换金额 | 置换完成
日期 | 董事会审
议通过日
期 |
| 包头韵升
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年 产
15,000 吨
高性能稀
土永磁材
料智能制
造项目 | 104,500.00 | 9,775.40 | 10,025.67 | 2022年12
月12日 | 2022年12
月9日 |
注:置换金额除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外,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250.27万发行费(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8,933.59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 2022年11月14日 | | | |
| 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
金额 | 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
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
流动资金
时长 | 董事会审
议通过日
期 | 归还募集
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
资金金额 |
| 29,435.50 | 2023/4/26 | 12个月 | 2023/4/20 | 2024/4/18 | 29,435.50 |
| 29,000.00 | 2024/5/14 | 12个月 | 2024/4/28 | 2025/4/22 | 29,000.00 |
| 21,000.00 | 2025/5/13 | 12个月 | 2025/4/28 | 2025/6/27 | 21,000.00 |
| 8,933.59 | 2025/7/15 | 12个月 | 2025/4/28 | 尚未到归
还截止日 |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5.5亿元。(公告编号:2025—006)。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 2022年11月14日 | | |
| 计划进行现金
管理的金额 | 计划进行现金
管理的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董事会审议通
过日期 |
| 55,000 | 购买理财产品 | 2025年1月15
日 | 2026年1月14
日 | 2025年1月15
日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 | 2022年11月14日 | | | | | | | |
| 委托方 | 受托银
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
金额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利息
金额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
添利”D453号 | 本金保障型
收益凭证 | 12,000.00 | 2024年1月
30日 | 2025年1月
9日 | 2025年1月9日 | | 2.950% | 334.60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
添利”D457号 | 本金保障型
收益凭证 | 6,000.00 | 2024年2月
21日 | 2025年1月
9日 | 2025年1月9日 | | 2.850% | 151.32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
湖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4年8月
23日 | 2025年1月
7日 | 2025年1月7日 | | 2.315% | 43.40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
湖东支行 | 单位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5年1月
17日 | 2025年7月
16日 | 2025年7月16日 | | 1.55% | 38.17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
利FD25078号 | 本金保障型
收益凭证 | 2,000.00 | 2025年7月
24日 | 2025年12
月24日 | 2025年12月24日 | | 1.7%-2.4% | 17.52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鄞州分行 | 单位人民币三年CD-13 | 大额可转让
存单 | 10,000.00 | 2025年1月
17日 | 2025年12
月23日 | 2025年12月23日 | | 2.90% | 278.78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鄞州分行 | 单位人民币三年CD-13 | 大额可转让
存单 | 10,000.00 | 2025年1月
17日 | 2025年12
月23日 | 2025年12月23日 | | 2.90% | 278.25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
利D499号 | 本金保障型
收益凭证 | 18,000.00 | 2025年1月
16日 | 2026年1月
8日 | | 18,000.00 | 2.25% |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 | 方正证券 | 方正证券收益凭证金添
利D514号 | 本金保障型
收益凭证 | 5,000.00 | 2025年7月
17日 | 2026年1月
8日 | | 5,000.00 | 1.90% | |
| 宁波韵升股份
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宁波分行 | 招商银行智汇系列进取
型区间累积168天结
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5年7月
21日 | 2026年1月
6日 | | 3,000.00 | 1-1.9% | |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编号:2026-001)。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建设期内受客观环境影响,行业出现周期性调整,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为了保护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定性,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分阶段实施产能扩张计划,对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5,000吨产能于2025年6月建成投产,剩余产能于2026年6月建成投产。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之《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等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
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2025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2年11月14日 | | | | | | | | | | |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961.18 | | | | | | | | | |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008.02 | | | | | | |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 | | | | |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0.00 | | |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
目,含部分
变更(如
有) | 募集
资金
承诺
投资
总额 | 调整
后投
资总
额 | 截至
期末
承诺
投入
金额
(1) | 本年
度投
入金
额 |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2) | 截至
期末
累计
投入
金额
与承
诺投
入金 | 截至
期末
投入
进度
(%)
(4)
=
(2)/ |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具 |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
| | | | | | | | | 额的
差额
(3)
=
(2)-
(1) | (1) | 体到
月
份) | | | |
| 包头韵升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年产15,000
吨高性能稀土永磁材
料智能制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注4] | 104,50
0.00 | 104,5
00.00 | 104,5
00.00 | 18,96
1.18 | 48,00
8.02 | -56,49
1.98 | 45.94
% | 2026
年6
月 | -1218.
26 | 否 | 否 |
| 合计 | 104,50
0.00 | 104,5
00.00 | 104,5
00.00 | 18,96
1.18 | 48,00
8.02 | -56,49
1.98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建设期内受客观环境影响,行业出现周期性调整,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下游应用领域需求出现周期性波动。为
了保护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定性,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公司按照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客
户下游需求分阶段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募集资金中存在铺底流动资金,需待项目逐步达产后使用,因此使
用进度未达到预期。 | | | | | | |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7,753,979.65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2,502,692.76元,并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2)01922号)。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 | | | | | | | | | | | | |
| |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256,672.41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9日发表同意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
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8,933.59万元。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产品情况 | 2025年1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5.5亿元。(公告编号:2025—006)。截至2025年12月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6,000.00万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
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
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本年度效益未达到预期主要系投
入本期期初产线处于试生产阶段,产能处于爬坡阶段,固定成本较高,单位摊销的成本较高。
注4:5000吨产能于2025年6月建成投产,剩余产能预计于2026年6月建成投产。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 |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 | | | | | | | | | | | | | |
| 变更
后的
项目 | 对应
的原
项目 | 募投
项目
性质 | 实
施
主
体 | 实
施
地
点 | 变更后
项目拟
投入募
集资金
总额 | 截至期
末计划
累计投
资金额
(1) | 本年
度实
际投
入金
额 | 实际
累计
投入
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具体到
年月) | 本年
度实
现的
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 董事
会审
议通
过时
间 | 股东
会审
议通
过时
间 |
| 不适
用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说明(分具体募投
项目)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
情况和原因(分具
体募投项目)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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