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农业(000816):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26-010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经营活动开展需要,2026年度将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商品以及出租部分办公场所,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年度总额预计不超过1,965.83万元(不含税,下同)。 其中,2026年度预计向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轴公司”)采购零配件及销售商品金额不超过1,860万元(2025年该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096.97万元);预计向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迪马工业”)销售商品金额不超100万元(2025年未发生该项关联交易);预计向东硕致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硕公司”,原为东锐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场所的租金金额不超过5.83万元(2025年该项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7.19万元)。 2、2026年4月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永先生、崔卓敏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上述议案经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曲轴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盐城市江动曲轴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沙明 注册资本:145.60万元 注册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南洋盐东南路2号 主营业务:柴油机零部件、曲轴、平衡轴、机械配件等的制造与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曲轴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4,245.40万元、净资产-7,785.7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5,021.09万元、净利润-113.41万元。 (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曲轴公司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曲轴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资产、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曲轴公司目前与公司控股股东处于实质合并重整过程中,但保持正常经营状态。考虑到公司与曲轴公司已有多年合作基础,前期合作情况良好,一直以来发货及货款往来正常,预计不会影响其正常开展业务。 (二)迪马工业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迪马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丹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长电路8号 主营业务:特种车辆和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迪马工业202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124,531.13万元、净资产58,855.72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93,368.03万元、净利润1,209.24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迪马工业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迪马工业为特种车制造专业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资产、人员,不属于失信的被执行人,具备按时支付货款的履约能力。 (三)东硕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硕致新实业(上海)有限公司(原为东锐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勇 注册资本:5,000万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989号13层1301室 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物业管理;法律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东硕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35,170.53万元、净资产4,672.4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429.46万元、净利润-3,873.63万元。 (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东硕公司与公司在前十二个月内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东硕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资产、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按时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原材料/商品以及出租部分办公场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开展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曲轴公司之间的采购及销售活动将根据市场、生产经营需要确认具体交易金额并签订采购、销售合同/订单,预计2026年度采购及销售总额为1,860万元。 2、公司与迪马工业之间的销售活动将根据市场、生产经营需要确认具体交易金额并签订采购、销售合同/订单,预计2026年度销售总额为100万元。 3、公司已与东硕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协议规定公司将坐落于上海市建筑面积约30平方的自有物业出租给东硕公司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期限2025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共计三年,租赁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采购及销售商品 近年本公司每年向曲轴公司采购一定量的曲轴、凸轮轴、平衡轴等零配件,综合考量双方现有合作情况,同时基于本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技术保护、供应链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公司决定2026年继续向曲轴公司采购零配件。 本项交易是双方基于平等互利的商业惯例,交易定价结算以市价为基础。预估的采购金额是根据2025年实际发生额、2026年度生产计划和公司对原材料市场价格预期的综合判断而定。本项交易金额占比公司年度总采购金额较小,公司将保持对曲轴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的关注,并按公司货款支付政策对曲轴公司采购款进行支付管理。 公司向曲轴公司销售的铸件等产品,为其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调节库存且获取一定收益。 公司向迪马工业销售产品,为其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获取一定收益。 (二)房屋租赁 公司将办公物业中暂时闲置的部分场所出租可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率。资产出租价格公允且符合市场原则,租金收入可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秉持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双方在交易中权利义务平等互利。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关联交易在未来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3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行为,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未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的规定。 鉴于此,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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