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科技(92018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920180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7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57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799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0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54亿元 2024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87亿元 2024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9.76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工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事前审查,查阅了信永中和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四)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