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得科技(92018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证券代码:920180 证券简称:爱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各委员在2025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选举陆强先生、周玉琴女士、黄振东先生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2025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周玉琴女士(召集人)、肖云锋先生、黄振东先生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周玉琴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及过往审计情况进行核查。 审计委员会认为该审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听取审计机构意见,认为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有效指导内部内审部门的运作。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内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使得内部内审部门与外部内审部门沟通更加高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健全和完善审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苏州爱得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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