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30063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预计在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杭州友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友声”)、爱化身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化身科技”)、深圳市傲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傲天及其子公司”)、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博奇及其子公司”)、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有米科技及其子公司”)、广东车联网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车联网及其子公司”)、西安绿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绿点”)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4,950万元。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杨良志先生、曾之俊先生、白琳先生、杨安培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6年度,公司预计将与前述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如下:
(一)杭州友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友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大强 注册资本:5,035.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98号数娱大厦1201室 主营业务:移动增值业务端到端自动化测试软件开发及测试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友声总资产10,255.16万元,净资产5,962.4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388.61万元,净利润170.49万元。(未经审计)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友声为公司参股公司,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杭州友声19.8106%的股权,且报告期内,本公司原副总经理汪志新先生为杭州友声董事。汪志新先生已于2025年6月27日离任,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离任未满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杭州友声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友声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二)爱化身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爱化身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江南 注册资本:1,353.270732万元 主营业务:虚拟空间业务、虚拟人业务和游戏化互动营销平台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爱化身科技总资产7,687.69万元,净资产3,475.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517.45万元,净利润489.04万元。(已经审计)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爱化身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爱化身科技9.96%的股权,且本公司董事白琳先生为爱化身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爱化身科技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爱化身科技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三)深圳市傲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傲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树彬 注册资本:3,001.5178万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3栋6楼601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通信设备的技术开发、产品销售、信息咨询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傲天总资产4489.48万元,净资产3825.7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46.06万元,净利润-292.40万元。(未经审计)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傲天为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深圳傲天13.34%的股权,且报告期内,本公司原副总经理汪志新先生为深圳傲天董事。汪志新先生已于2025年6月27日离任,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其离任未满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傲天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市傲天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四)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曾之俊 注册资本:55,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3层3017D号 主营业务:为大型工业及能源客户提供烟气治理、水处理、危固废处理处置以及双碳新能源+等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博奇总资产517,982万元,净资产318,29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1,203万元,净利润25,062万元。(未经审计)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曾之俊先生在北京博奇担任执行董事、经理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博奇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博奇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五)广东车联网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车联网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麦巨飚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1702自编A1单元 主营业务:互联网车主服务平台的运营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车联网总资产3996.76万元,净资产4002.6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5.19万元,净利润-258.08万元。(已经审计)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东车联网为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广东车联网25%的股权,且本公司董事杨良志先生为广东车联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车联网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东车联网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第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青蓝街26号1701 主营业务:营销大数据产品及服务,助力新电商商家、全球移动互联网客户提升产品决策、营销决策的数字化水平及营销推广效能,并为部分移动互联网客户提供营销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6月30日,有米科技总资产10,603.19万元,净资产595.2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959.17万元,净利润-378.08万元。(未经审计)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有米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有米科技14.97%的股权,且本公司董事杨安培先生为有米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有米科技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有米科技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七)西安绿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安绿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勇龙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二路11号永威时代中心18层 主营业务:集移动互联网产品的设计、开发、运营服务于一体,拥有产品建设、产品运营、产品营销、大数据中心、运维管控、数字孪生、虚拟仿真等核心能力,致力于向用户提供可靠、丰富的移动互联网产品和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西安绿点总资产6,504.96万元,净资产5,127.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40.35万元,净利润-1,019.87万元。(已经审计)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安绿点为公司参股公司,截至目前本公司持有西安绿点32%的股权,根据《深3、履约能力分析 西安绿点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4,950万元。 (一)预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向杭州友声采购外包开发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2、公司向爱化身科技采购外包开发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3、公司向深圳傲天及其子公司采购外包开发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公司向北京博奇及其子公司采购工程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5、公司向有米科技及其子公司采购运营推广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6、公司向西安绿点采购外包开发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7、公司向广东车联网及其子公司提供物业租赁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 8、公司向西安绿点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00万元;9、公司向杭州友声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10、公司向深圳傲天及其子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预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众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均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审阅,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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