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保(60000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1:21:37 中财网
原标题:首创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
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全国设有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
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
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4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
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
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
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0次、
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8次。67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46
人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2025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17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
民币48万元。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本次审计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力保障充分,审
计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审计团队其他人员均保持了良
好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沟通反馈及时,且重要事项与所内复
核、质控部门积极反馈沟通,保证了审计时效。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
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
展开,审计服务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综上,公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资质、执业记
录、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质量管理水平、信息
安全管理和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符合公司选聘事务所相关
要求,并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履职,按时完成了公
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
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
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4月10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2月5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年度第一次会议暨2025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沟通会(第
一次)。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沟通。

(三)2026年4月7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年度第二次会议暨2025年度报告相关工作沟通会(第
二次)。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
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
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
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
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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