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68847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6-007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尚需提交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预计发生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 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仅为有效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而设置,并不代表相关销售收入预测,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进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次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遵循了交易双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或销售原材料、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及其他,租入或租出资产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小计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下同。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5年4月24日,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未发生实质业务往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采购或销售原材料、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及其他,租入或租出资产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5: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关联交易额度及类型之间可以互相调剂。 2、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6年,公司预计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萤石网络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放的资金最高余额(包括应计利息)每日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可循环使用的授信额度为不高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较难实现准确的预计,因此,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从控制各项关联交易的总规模方面来考虑,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所以会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15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国电科拥有电子信息领域相对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防现代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电科总资产6,942.3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589.46亿元,2025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175.4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04亿元。 中国电科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中国电科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电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胡扬忠 注册资本:916,487.15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海康威视是一家专注技术创新的科技公司,秉承“专业、厚实、诚信”的经营理念,践行“成就客户、价值为本、诚信务实、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海康威视致力于将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服务于千行百业,引领智能物联新未来:以全面的感知技术,帮助人、物更好地链接,构筑智能世界的基础;以丰富的智能产品,洞察和满足多样化需求,让智能触手可及;以创新的智能物联应用,建设便捷、高效、安心的智能世界,助力人人享有美好未来。 根据海康威视2025年度业绩快报,截至2025年末,海康威视总资产1,381.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3.38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925.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88亿元。 海康威视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 海康威视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海康威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23,253.304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自产产品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批发及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14,775.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1,103.9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969.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95.16万元。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龚虹嘉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电子”)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故富瀚微电子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富瀚微电子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富瀚微电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视”)(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欣欣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慧停车系统运营、维护和技术咨询;交通管理设备及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建设与维护;从事广告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停车场经营;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置设计、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不含公安安全设备及器材)的销售、安装、维修、维护;互联网停车信息服务。 截至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7,618.63万元,净资产-1,421.4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2,896.13万元,净利润-957.82万元。 深圳海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深圳海视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海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30号院2号楼1011、3-8层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5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285.2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17.12亿元人民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8.2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9.17亿元人民币。 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公告披露日,财务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的材料和商品,主要包括存储配件、电池等。采购定价主要系参考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接受劳务主要系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仓储服务、IT系统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等。就上述服务,公司以关联方提供服务所发生成本为基础,主要结算方式为加成一定比例与其进行结算,定价公允。 向关联方租入资产系公司向关联方租赁仓库、生产办公场所以及设备。租赁设备的定价系参考相关资产折旧金额由双方协商进行定价,与第三方市场价格可比,定价公允;租赁物业的定价为市场定价。 公司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租出资产时交易价格比照市价执行。 与关联方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系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公司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开展,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构成对关联方的业务依赖。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萤石网络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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