萤石网络(68847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萤石网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4月 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艳、浦世亮、郭旭东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采购或销售原材料、商品,接受或提供劳务及其他,租入或租出资产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2:小计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加总结果略有不同,下同。 2、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未发生实质业务往来。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 2月 25日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注册资本:2,15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我国军工电子主力军、网信事业国家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国电科拥有电子信息领域相对完备的科技创新体系,在电子装备、网信体系、产业基础、网络安全等领域占据技术主导地位,肩负着支撑科技自立自强、推进国防现代化、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职责。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中国电科总资产 6,942.3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2,589.46亿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175.44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7.04亿元(未经审计)。 中国电科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及其下属企业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 中国电科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中国电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1年 11月 30日 法定代表人:胡扬忠 注册资本:916,487.15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海康威视是一家专注技术创新的科技公司,秉承“专业、厚实、诚信”的经营理念,践行“成就客户、价值为本、诚信务实、追求卓越”的核心价值观,海康威视致力于将物联感知、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服务于千行百业,引领智能物联新未来:以全面的感知技术,帮助人、物更好地链接,构筑智能世界的基础;以丰富的智能产品,洞察和满足多样化需求,让智能触手可及;以创新的智能物联应用,建设便捷、高效、安心的智能世界,助力人人享有美好未来。 根据海康威视 2025年度业绩快报,截至 2025年末,海康威视总资产 1,381.5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33.38亿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925.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1.88亿元(未经审计)。 海康威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康威视及其下属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 海康威视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海康威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奇 注册资本:23,253.3044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芯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开发、设计,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自产产品销售;集成电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及配件耗材的批发及上述商品的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公司总资产 414,775.8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1,103.9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8,969.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495.16万元。 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龚虹嘉之关系密切家庭成员为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瀚微电子”)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故富瀚微电子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富瀚微电子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富瀚微电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公司名称:深圳海视城市服务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海视”)(及其下属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欣欣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运营管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智慧停车系统运营、维护和技术咨询;交通管理设备及停车场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建设与维护;从事广告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停车场经营;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配置设计、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生产、销售;机电设备(不含公安安全设备及器材)的销售、安装、维修、维护;互联网停车信息服务。 截至 2025年末,该公司总资产 7,618.63万元,净资产 -1,421.4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2,896.13 万元,净利润-957.82万元(未经审计)。 深圳海视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的合营企业,为会计准则认定的关联法人。 深圳海视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深圳海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号院 2号楼 1011、3-8层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 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 2025年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285.2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 117.12 亿元人民币。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18.2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 9.17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财务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电科控制,为公司关联法人。 财务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截至核查意见披露日,财务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材料和商品,主要包括存储配件、电池等。采购定价主要系参考市场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接受劳务主要系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仓储服务、IT系统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等。就上述服务,公司以关联方提供服务所发生成本为基础,主要结算方式为加成一定比例与其进行结算,定价公允。 向关联方租入资产系公司向关联方租赁仓库、生产办公场所以及设备。租赁设备的定价系参考相关资产折旧金额由双方协商进行定价,与第三方市场价格可比,定价公允;租赁物业的定价为市场定价。 公司在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租出资产时交易价格比照市价执行。 与关联方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系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提供的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提供的综合授信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参照市场同类服务业务的费用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公司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开展,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构成对关联方的业务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对本议案需回避表决。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萤石网络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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