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300164):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证券代码:300164 证券简称:通源石油 公告编号:2026-018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619,486.01元,2025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0,000,920.19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619,090.09元,2025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804,224.79元。 鉴于202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均未进行现金分红,系公司各报告期末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 (二)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2025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未来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