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蓝海(300528):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0:41:06 中财网
原标题:幸福蓝海: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28 证券简称:幸福蓝海 公告编号:2026-014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情况和提请股东会授权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58亿元。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影视剧播映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日常销售交易以及场地租赁费用等总额为965.05万元,银行活期存款及理财服务5,124.4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任桐、裴姝姝、丁爱平回避表决。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预计金额截 至 披露日 已发生 金 额上年 发生 金额
向关联方 销售产品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影视剧播映权协议定价5,000.00 22.32
向关联方 提供服务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影厅冠名及场租等协议定价-0.451.06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活动策划及项目执 行服务市场价70.00 65.09
 江苏广电新启程国际文化交流服务场地租赁服务市场价60.007.7757.82
       
接受关联方 提供的服务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场地租赁、物 业服务等市场价200.00121.23418.74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影城放映场地租赁 及水电费市场价150.0022.86117.11
 荔枝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场地租赁、物 业服务等市场价140.0033.22139.13
 江苏广电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代办机票等服务市场价20.000.5414.66
 江苏视听界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会费市场价5.00-4.69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制作费市场价150.0051.17111.32
 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制作费市场价10.00--
 江苏幸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执行及宣传服 务市场价15.00-14.15
 南京电影制片厂有限公司电影项目策划服务市场价--5.94
 江苏东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车辆租赁市场价--2.83
 南京广电移动电视发展有限公司动视宣传市场价---14.1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活期存款市场价20,000.001679.29124.40
  银行理财市场价10,000.005,000.005,000.00
  银行授信额度市场价10,000.00--
向关联方采 购产品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动漫作品、商标权协议定价--4.34
小计 45,820.006916.516,089.45  
注:1.银行活期存款的预计金额以及发生金额,均以日均存款余额列示;2.银行理财及银行授信额度均在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额度内,不另行增加。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 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 与预计金额 差异率披露日期及 索引
向关联方 销售产品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 有限公司销售影视剧播 映权22.3210,000.00-99.78%2025年4月 12日,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 o.com.cn)
向关联方 提供服务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 有限公司影厅冠名及场 租1.06--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 有限公司活动策划及项 目执行服务65.09-- 
 江苏广电新启程国际 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 司场地租赁服务57.8260.00-3.63% 
接受关联方 提供的服务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 有限公司办公场地租赁、 物业服务等418.74420.00-0.30%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 有限公司影城放映场地 租赁及水电费117.11150.00-21.93% 
 荔枝置业(北京)有 限责任公司办公场地租赁、 物业服务等139.13140.00-0.62% 
 江苏广电国际旅游有 限公司代办机票等服 务14.665.00193.20% 
 江苏视听界杂志社有 限责任公司会费4.695.00-6.20% 
    120.00-7.23% 
 江苏幸福文化发展有 限公司现场执行及宣 传服务14.15-- 
 南京电影制片厂有限 公司电影项目策划 服务5.94-- 
 江苏东部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车辆租赁2.83-- 
 南京广电移动电视发 展有限公司动视宣传-14.1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银行活期存款124.4020,000.00-99.3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银行理财5,000.0020,000.00-75.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银行授信额度-10,000.00  
向关联方采 购产品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 有限公司动漫作品、商标 权4.34-- 
小计6,089.4560,900.00-9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较大差异的说明主要原因为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实际 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决定,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市场为导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业务。 同时受电视剧项目运作周期等相关因素影响,公司部分项目 制作及发行进度放缓,造成实际关联交易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在较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 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尽可 能减少关联交易业务,同时受电视剧项目运作周期等相关因 素影响,造成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关联交易 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 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8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葛莱,公司住所为南京市北京东路四号。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省政府授权的其它业务;会议展览服务;文艺活动的举办;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报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406,382.95万65,985.3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含事业单位。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因销售影视剧播映权、影厅冠名及场租等业务与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同时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收取办公场地租金、影城场地租金及物业费、制作费、活动策划服务费等,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2.江苏幸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锴,公司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5号。经营范围:少儿演艺活动的承办、组织、策划,舞台美术设计、平面设计、展览展示设计,少儿艺术培训,玩具、文具、儿童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纺织品迹针织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化妆品、保健品、食品销售,组织照看放学后儿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幸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1,211.76万元,净资产为940.7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05.40万元,净利润-184.0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幸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幸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因影城放映场地租赁业务与江苏幸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江苏幸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3.荔枝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桄,公司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大街1号1幢7层723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务。(区县停车管理部门备案;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荔枝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29,643.76万元,净资产为907.83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76.22万元,净利润-289.44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荔枝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是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荔枝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荔枝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告分公司租赁其场地作为日常办公场所,按照合同约定价格向其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4.江苏广电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杨雄,公司住所为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号。经营范围: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服务;会务服务;会展服务;旅游信息、商务信息咨询;代售火车票;经营国内、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运输客运销售代理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广电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总资产4,351.56万元,净资产为1,393.7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935.10万元,净利润61.76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广电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是江苏广电国际传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广电国际传播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广电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广电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公司接受其提供的代办机票服务,按照正常业务需求向其支付服务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5.江苏视听界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93.69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郝勇,公司住所为南京布杂志广告,音频、视频制作,会务服务,技术培训,活动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视听界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55.18万元,净资产为124.91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6.43万元,净利润12.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视听界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是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视听界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视听界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公司接受其提供的媒介服务,按照正常业务需求向其支付会费等,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6.江苏广电新启程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赵甦,公司住所为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经营范围: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出入境咨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翻译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人才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艺术(辅导)培训、体育或体育运动(辅导)培训、科技(辅导)培训、研学(辅导)培训(以上经营范围不含中小学文化类学科培训、不含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或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文化咨询和教育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图书选题策划、调研,国内版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电子产品、软件的开发、设计、转让、咨询、销售、售后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广电新启程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800.81万元,净资产为-222.1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0.69万元,净利润-135.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江苏广电新启程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是江苏广电国际传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广电国际传播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广电新启程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因影城放映场地租赁业务与江苏广电新启程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江苏广电新启程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席鲁江,公司住所为南京市北京东路4号。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广告发布(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舞台工程施工;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总资产18,641.56万元,净资产为15,724.64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68.68万元,净利润250.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依法持续经营,公司接受其提供的电视剧、电影首映礼舞美制作服务,按照正常业务需求向其支付制作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8.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1,835,132.446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葛仁余,公司住所为南京市中华路26号。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销短期融资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客理财、代理销售基金、代理销售贵金属、代理收付和保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提供保险箱业务;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售汇、代理远期结售汇;国际结算;自营及代客外汇买卖;同业外汇拆借;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网上银行;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1,365,821.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81,521.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84,321.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任桐在江苏银行担任董事。江苏银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江苏银行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容:公司向其销售影视剧播映权、影厅冠名及场租等产生关联交易;同时公司向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向其支付房租、物业费、策划服务费和宣传制作费等产生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其场地作为影城放映场地,向其支付租金及物业水电费等。

(2)公司与江苏幸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幸福蓝海影业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其提供的现场执行及宣传服务产生关联交易。

(3)公司与荔枝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告分公司租赁荔枝置业(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场地作为日常办公场所,向其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

(4)公司与江苏广电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接受其提供的代办机票等服务。

(5)公司与江苏视听界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向江苏视听界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会费等形成关联交易。

(6)公司与江苏广电新启程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幸福蓝海影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向其提供影城放映场地租赁产生关联交易。

(7)公司与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幸福蓝海影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其缴纳制作费形成关联交易。

(8)公司与关联方江苏银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进行正常的现金管理行为,提供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降低成本,减少资金风险,拓展公司新型业务,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1.审议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预计,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尽可能减少关联交易业务,同时受电视剧项目运作周期等相关因素影响,造成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1.相关董事会会议决议
2.相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幸福蓝海影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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