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天地源(600665):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郑州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公司)为被执行人。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尽快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年8月12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4)豫0106民初1724号)]等资料,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建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请解除合同,以及郑州公司给付工程款、相关损失等7,786.44万元及工程款利息,同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2。 2025年11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郑州公司及公司向七建公司支付工程款、相关损失等共计3,748.77万元及工程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5-064。公司、郑州公司和七建公司均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6年3月18日,郑州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豫01民终20826号)],判决驳回七建公司、郑州公司及公司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26-015。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2026)豫0106执709号)],决定:公司及郑州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立即按照(2025)豫01民终20826号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执行标的:38,331,520.14元及利息。 公司及郑州公司对该案件一审判决结果及二审判决决定仍表示不服,并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鉴于若法院对该笔大额款项采取划扣等不可逆的强制执行措施,一旦再审改判,将造成不必要的讼累和司法资源浪费,不利于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公司及郑州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向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提交《暂缓执行申请书》,申请暂缓执行期限为一年。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诉讼案件等情况进行财务处理,具体处理结果以及对公司2025年度业绩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已组织专业律师团队,将依法尽快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再审最终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将高度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坚决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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