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翔股份(60311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8:56:09 中财网
原标题:华翔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华翔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4年7月24日,公司公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2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获准发行A 26,649,746 1.00
人民币普通股( 股) 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9,999,998.48元。

2024年10月15日,发行人本次发行新增的26,649,746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26,649,746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1、2024年10月1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登记后,公司总股本由436,629,658股变更为463,279,404股;
2、2024年11月1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8名激励对象授予729.81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463,279,404股变更为470,577,504股;
3、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翔转债”的议案》,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在连续二十五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华翔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15.15元/股),已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决定行使“华翔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自2024年11月12日(前次变更注2025 6 12
册资本“华翔转债”转股统计日后一日)至 年 月 日(华翔转债摘牌日),“华翔转债”转股数量为68,593,059股,总股本由470,577,504股变更为539,170,563股;
4、2025年10月15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539,170,563股变更为540,170,563股;
5 2026 3 11 2021 2024
、 年 月 日,公司因 年和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9,162股,总股本由540,170,563股变更为539,961,401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就限售安排承诺:本公司认购的华翔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持有人严格遵守股份相关锁定期限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6,649,746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6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 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 量(股)剩余限售股数 量(股)
1山西临汾华翔 实业有限公司26,649,7464.94%26,649,746-
合计26,649,7464.94%26,649,746-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向特定对象发行26,649,746
合计向特定对象发行26,649,746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2,004,606-26,649,7465,354,86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07,956,795+26,649,746534,606,541
股份合计539,961,401-539,961,401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