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景旺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8:40:30 中财网
原标题:景旺电子:景旺电子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二〇二六年四月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会议须知
二、会议议程
三、会议议案
四、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五、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六、现场表决票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制定本须知,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一致遵守:
一、会议期间,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本次股东会的会务事宜。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签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会议上发言,须在会前向公司证券部登记,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应在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按持股数从多到少依次排序,发言应言简意赅。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全部议案逐项表决,不得对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表决时不进行会议发言质询。

八、本次会议表决票清点工作由三人参加,分别由出席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见证律师组成。

九、为保证会议正常秩序,场内请勿吸烟、大声喧哗,对违反会议秩序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十、会议结束后,出席会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下午14:00
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光源三路158号景旺电子大厦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在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副董事长卓勇先生主持;在副董事长不能主持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一名董事主持。

一、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2、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二、会议主持人宣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三、宣读会议议案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暨拟定其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8 <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听取《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听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六、审议与表决
1、推选现场会议的监票人、计票人;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3、计票、监票。

七、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八、宣读大会决议
1、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见证意见。

九、宣布会议结束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1)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提交报告至股东会进行审议。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2)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了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现提交《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下统称“报告”)至股东会进行审议。报告随附的财务报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编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3)
各位股东:
经公司财务管理部核算、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0,969,813.3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8,582,882.1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110,783,711.70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984,812,493股。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541,646,871.15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4.00%,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新项目建设、存量事业部的改造升级、技术研发等,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投资者的长期回报。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前,因股权激励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景旺电子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暨拟定其2026年
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议案4)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董事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2025 2026
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 年度薪酬(津贴)予以确认,并拟定了公司董事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所有董事。

二、薪酬(津贴)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2025年度薪酬(津贴)暨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议 案 号议案名称2025年度 薪酬(津 贴)总额 (万元)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4.01《关于确认董事长刘绍柏先 生2025年度薪酬暨拟定其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52.69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其职位对应的薪酬标准、 依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其每年的薪资额度及发 放方式,不再享受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度报告披露 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4.02《关于确认副董事长卓勇先 生2025年度薪酬暨拟定其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70.60 
4.03《关于确认董事黄小芬女士 2025年度津贴暨拟定其2026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24.00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非独立董事,可在公司 领取董事津贴,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业绩,全年 津贴不低于20万元且不高于40万元(含税),公司 按月发放。
4.04《关于确认董事卓军女士 2025年度津贴暨拟定其2026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25.02 
4.05《关于确认董事刘羽先生 2025年度薪酬暨拟定其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62.97兼任公司其他岗位、参与公司日常事务管理的董事, 以其所担任的最高职位对应的薪酬标准、依据公司 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其每年的薪资额度及发放方式, 不再享受董事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4.06《关于确认董事邓利先生 2025年度薪酬暨拟定其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11.94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07《关于确认独立董事周国云 先生2025年度津贴暨拟定其 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15.27独立董事全年津贴不低于10万元且不高于30万元 (含税),公司按月发放。
4.08《关于确认独立董事曹春方 先生2025年度津贴暨拟定其 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15.00 
4.09《关于确认独立董事辛国胜 先生2025年度津贴暨拟定其 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5.76 
4.10《关于确认独立董事贺强先 生2025年度津贴的议案》9.29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1、如果董事于年度内离职的,按照当年度实际任职时间占该年度的比例折算发放。

2、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
、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业绩和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确定上述董事薪酬方案中绩效薪酬的具体金额。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关联股东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深圳市景鸿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智4.01 4.03 4.04 4.05
创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议案 、 、 、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
应回避表决与其本人薪酬有关的议案。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4 20
年 月 日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5)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部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同时在担任公司2023、2024、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景旺电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综合授信暨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6)
各位股东:
一、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一)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情况概述
为满足景旺电子(泰国)印制电路智能制造项目建设资金需求,KINWONGELECTRONIC(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景旺”)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中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期限不超过96个月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其中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承贷份额不超过人民币5.60亿元,香港中行承贷份额不超过人民币0.20亿元,泰国中行承贷份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泰国景旺拟以其持有的位于泰国巴真武里府工业园区内的土地及项目在建和建成后形成的相关房产作为本次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抵押物。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景旺”)、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川景旺”)、景旺电子科技(赣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景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珠海景旺柔性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柔性”)、景旺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景旺”)、泰国景旺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9.8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授信银行授信额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亿元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及相关机构13.00亿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2.60亿元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10.00亿元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00亿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0.00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8.00亿元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6.00亿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4.00亿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2.30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行0.95亿元
合 计89.85亿元
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的实际业务、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

二、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金流转效率,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综合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9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担保范围为子公司在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香港中行、泰国中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水县支行实际办理的固定资产贷款及综合授信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等,担保期限按实际签订的协议履行。具体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业务协议为准。

担保期间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的情况如下:

交易对手方(银行)担保最高额被担保方担保范围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10.00亿元龙川景旺、江西景旺、珠海景 旺柔性、珠海景旺、赣州景旺子公司在银 行实际办理 的上述业务 所形成的债 权本金及相 关利息
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中国 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 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7.00亿元泰国景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亿元珠海景旺、龙川景旺、江西景 旺、赣州景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6.00亿元珠海景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6.00亿元香港景旺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2.00亿元泰国景旺 
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2.00亿元珠海景旺 
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1.50亿元珠海景旺柔性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1.00亿元珠海景旺柔性 
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1.00亿元龙川景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分行1.00亿元泰国景旺 
中国农业银行吉水县支行0.95亿元江西景旺 
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0.50亿元江西景旺 
合 计45.95亿元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为止。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在授权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无需再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另行做出决议的担保、已经履行完毕或期限届满的担保不再占用上述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议案7)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改善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资金流转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川景旺”)、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景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景旺电子科技(赣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景旺”)2026年度拟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

相关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公司及上述子公司提供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票据”)的鉴别、查询、托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需要,提供以商业汇票、存单、理财项下应收账款、结构性存款、国内信用证下应收账款、国内应收账款质押,以出口应收账款入池作为还款来源形成共享的集团资产池,办理表内外资产业务,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增值服务。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上述子公司共享最高额不超过25.0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存单、理财项下应收账款、结构性存款、国内信用证等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根据经营需要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但不得超过上述预计的资产池业务最高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回笼销售货款、支付供应商款项等过程中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进行结算,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票据的管理成本与风险;同时下属子公司之间持票不均,分散管理模式不利于内部的统筹管理。

1、通过开展资产池业务,公司将收到的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的成本,也能避免收到假票、瑕疵票等异常票据的风险。

2、资产池业务的开展能实现公司内部票据的统一管理和统筹使用,有利于解决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持票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问题,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全面盘活票据资产。

3、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提高融资灵活度,将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4、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和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作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票据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日常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及实施方案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的进展,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议案8)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3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表决。

提案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听取《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任独立董事辛国胜先生、周国云先生、曹春方先生和离任独立董事贺强先生分别撰写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向股东会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听取。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听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和约束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公2026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除担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所担任的最高职位对应的薪酬标准、依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其每年的薪资额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2026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说明
1、如果高级管理人员于年度内离职的,按照当年度实际任职时间占该年度的比例折算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上述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听取。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2025年年度股东会
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
为确保公司会议有效顺利的召开,特制定现场表决结果计票监票办法1、会议设计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和监票人员中包括两名股东代表、一名见证律师。

2、计票人和监票人应当诚信公正的履行职责,并对统计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3、会议表决票由计票人负责发放,股东填写表决票后,应将表决票交到计票人手中。

到会股东(或代理人)应在表决票上签名,在股东账户一栏正确填写所有持有景旺电子股票的股东账户,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划“√”。一个议案只能有一种意思表示,多选的视为废票;不选、未签名、未填写股东账户、未提交表决票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表决票的,均作为“弃权”处理。

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收取、清点并统计表决票。计票结果经监票人核实、签字后,由监票人在会议上宣读。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现场投票注意事项
1、每张投票表上请务必填写股东(代表)姓名、所有持有景旺电子股票的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2、每张投票表上有8项议案,请全部进行表决或投票。

3、表决时:
请在所列议案右方的投票意见栏“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在相应投票意见栏画“√”,一个议案只能有一个意思表示,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废票。

4、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圆珠笔、水笔填写,不得用红笔或铅笔,否则视作弃权。

5、填写完毕,请依次将投票表交给计票人,如不投票,或股东(代表人)未在投票表上签名的,该投票视作弃权。

6、投票结果统计期间,请不要擅自离开会场,等候宣布表决结果。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票

股东名称:    
股东账户: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出席人签字: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00《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暨拟定 其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4.01《关于确认董事长刘绍柏先生2025年度薪酬暨 拟定其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2《关于确认副董事长卓勇先生2025年度薪酬暨 拟定其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3《关于确认董事黄小芬女士2025年度津贴暨拟 定其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4.04《关于确认董事卓军女士2025年度津贴暨拟定 其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4.05《关于确认董事刘羽先生2025年度薪酬暨拟定 其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6《关于确认董事邓利先生2025年度薪酬暨拟定 其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7《关于确认独立董事周国云先生2025年度津贴 暨拟定其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4.08《关于确认独立董事曹春方先生2025年度津贴 2026 暨拟定其 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4.09《关于确认独立董事辛国胜先生2025年度津贴 暨拟定其2026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4.10《关于确认独立董事贺强先生2025年度津贴的 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预计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及 综合授信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办法>的议案》   
说明:
1、投票人请在表决票中“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种划“√”,一个议案只能有一个意思表示,不选或多选的视为废票;
2、投票人应当准确、完整填写所有内容,不得随意涂改;除签名外,其他内容不得使用行书、草书等不易辨认的字体填写,以便计票、监票人能够准确、快速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3、对于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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