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30067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8:35:31 中财网
原标题:富满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6-006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B座37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景裕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5人,代表股份70,961,9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5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9,533,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0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8人,代表股份1,428,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1%。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0人,代表股份1,429,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8人,代表股份1,428,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1%。

3、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三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861,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88%;反对9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8%;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879%;反对9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2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866,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0%;反对89,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6%;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34,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447%;反对89,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55%;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0,85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52%;反对9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26,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30%;反对96,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7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王茂竹律师、王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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