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臣倍健(3001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8:35:31 中财网
原标题:汤臣倍健: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4月10日14:00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工业园星汉路19号汤臣倍健透明工厂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允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55人,代表股份812,929,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28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5% 650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人,代表股份59,771,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8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770,856,2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16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34人,代表股份42,073,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16%。

3.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编 码提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表决结果808,730,42499.4835%3,779,1520.4649%419,9000.051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55,572,01692.9748%3,779,1526.3227%419,9000.7025%
2.00《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表决结果809,815,92499.6170%2,925,5520.3599%188,0000.023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56,657,51694.7909%2,925,5524.8946%188,0000.3145%
3.00《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808,659,32499.4747%3,811,7520.4689%458,4000.056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55,500,91692.8558%3,811,7526.3773%458,4000.7669%
4.00《关于聘任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808,852,62499.4985%3,575,1520.4398%501,7000.061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55,694,21693.1792%3,575,1525.9814%501,7000.8394%
5.00《关于修订<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06,037,92499.1523%6,092,2520.7494%799,3000.098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52,879,51688.4701%6,092,25210.1926%799,3001.3373%
6.00《关于公司董事薪酬 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0,360,11690.7415%6,368,3528.2131%810,6001.045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52,592,11687.9893%6,368,35210.6546%810,6001.3562%
7.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表决结果809,127,32499.5323%3,417,9520.4204%384,2000.047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55,968,91693.6388%3,417,9525.7184%384,2000.6428%
8.00《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6年-2028年)》表决结果809,715,82499.6047%2,913,3520.3584%300,3000.036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56,557,41694.6234%2,913,3524.8742%300,3000.5024%
上述提案均已获得通过。提案6涉及的关联股东梁允超先生、梁水生先生、735,390,408
林志成先生、汤晖先生对该提案回避表决,其代表股份数量合计 股。

提案7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李彩霞女士和刘洁女士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汤臣倍健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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