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30076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8:30:32 中财网
原标题:每日互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6-012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
日以公告形式披露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11)。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2026 04 10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 , , ;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0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荆大路100号每日金座南楼。

4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49人,代表股
份68,206,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783%。

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代表股份
62,429,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1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6人,代表股份5,776,98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43人,代表股
份5,497,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
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2人,代表股份5,494,60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202,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19%;反对1,891,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7731%;弃权1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93,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63.5477% 1,891,432
总数的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059%;弃权1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4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81,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320%;反对1,89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7854%;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73,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3.1766%;反对1,899,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587%;弃权12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4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俞卓娅律师、吴楠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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