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0股被宣布减持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中国石油化 “ ” 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095,463,7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57%,系本公司第 二大股东。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根据证监会2025年发布的《上市公司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股东中石化集团计划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未来3个月内,拟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80,745,385股,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减持价格将按照实施时的市场价 格确定。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股东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 中石化集团是招商轮船主要发起人股东和最重要的战略投 资者,长期以来坚定看好公司的战略发展和投资价值。本次 减持不影响该股东维持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地位,不影响该 股东和公司之间正常生产经营合作基础的不断巩固与加强。 1 【21:35 神开股份: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4.减持方式: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祥伟先生不存在持股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2.本次拟减持的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关于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的承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三)股东王祥伟先生、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21:15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元投资”)持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09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34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以及2023年度和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首发限售股份已于2023年6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安元投资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7日——2026年8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累计不超过2,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6838%),且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6,02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安元投资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19:36 铂力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360股;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59,549股,上述合计回购股份2,291,9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4%。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8日、2025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2024-052 2025-010 公告》(公告编号: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或 转让前述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 管指引第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2024-057)(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2,291,909股1 已回购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9:30 香飘飘:香飘飘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持股5%以上大股东杨冬云先生共持有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69,8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上述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原大股东杨冬云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9,8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9%。 【18:55 恒誉环保: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东山东山发绿色产业投资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山发绿色”)持有公司4,0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上述股份于2023年9月份通过协议转让获得,详见公司在2023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发绿色》。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山发绿色《关于告知股东减持计划的通知函》,因自身资金规划需求,拟于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794,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 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18:25 *ST亚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 ” 5%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持股“ ” 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的一致行动人兰州“ ” 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16,253,700 3.35% 知函》。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的股东太华 15 3 2026 5 7 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个月内(即 年月日至2026 8 6 6,368,000 年月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股(即 1.31%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 一、减持背景 1、2025年9月18日,太华投资及亚太矿业、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陈志健、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2026年1月23日,太华投资及亚太矿业、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广州万顺、陈志健签署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太华投资与亚太矿业同意向广州万顺或广州万顺指定主体转让所持公司股份,转让股份数量区间为1,800万股至2,300万股。 2、为履行上述协议,太华投资于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69%,该减持计划已于2026年3月4日届满。减持后,太华投资与其一致行动人亚太矿业合计持股比例由9.69%降至9.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0日、2025年11月14日、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24日、2026年2月14日、2026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109)、《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关于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名称: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减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亚太矿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64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太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25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35%。 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拍卖取得。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系股东对《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继续履行。 2、股份来源:拍卖取得。 3、减持数量及占比: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6,36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1%),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对象:广州万顺或广州万顺指定主体。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7、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8、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主体太华投资作出的相关承诺均在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作出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主体太华投资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太华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太华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积极敦促太华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太华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18:10 恒拓开源: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8:00 泰鸿万立: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柯羽先生持有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6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陈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37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陈君华先生与陈柯羽先生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陈君华先生与陈柯羽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03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柯羽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2%,拟减持期间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18:00 剑桥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CambridgeIndustries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CIG开曼”)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32,025,7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52,650,373股,下同)的9.08%。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11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公司IPO前股东上海康令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令科技”),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5,850,4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6%。上述股份来源于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20年11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CIG开曼和康令科技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9,469,0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9%。其中,在任意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053,0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在任意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526,5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GeraldGWong先生(持有CIG开曼100%股权)承诺其个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个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剑桥科技股份总数的2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海波先生(康令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承诺其个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个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剑桥科技股份总数的2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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