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云网(002306):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7:46:00 中财网
原标题:*ST云网: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科创基金”)以“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及还款协议纠纷”为案由,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扬州邗江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扬州邗江法院冻结了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及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因上述公司基本银行账户冻结,触发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3)。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扬州邗江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的冻结,同时新增冻结公司其他一般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4,75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裁定冻结金额为30.90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0.40%,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货币资金的0.28%;公司其他一般银行账户裁定冻结合计金额为5,981.53万元,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的78.02%,占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货币资金的53.96%。上述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运营管理及资金调度等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保持沟通,形成解决方案,消除银行账户冻结影响。

三、前期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1.中科高邮与蓝海机器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5年4月4日、2025年6月7日分别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对广州蓝海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机器人”)与中科高邮买卖合同纠纷情况进行披露,该案件涉及金额453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与蓝海机器人达成执行和解,分期支付款项。

2.中科高邮与江苏东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进展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对江苏东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东霆机电”)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中科高邮之情况进行披露,该案涉及金额1,4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原告撤回起诉。

3.中科高邮与昆山渗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对昆山渗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渗馨环保”)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中科高邮之情况进行披露,该案涉及金额921.9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原告变更诉讼请求,列中科高邮为第三人,法院判决中科高邮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4.中科高邮与江苏昆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进展公司于2025年6月7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对江苏昆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昆工电力”)以“买卖合同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中科高邮之情况进行披露,该案涉及金额592.6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原告撤回起诉。

5.中科高邮与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高邮诉讼案件进展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披露《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案号为(2024)苏0214民诉前调8767号。该案件涉及金额1,248.72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收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由于本案《购销合同书》的效力认定与其他案件存在关联性,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审理。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解除全部账户冻结事项,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诉讼及账户冻结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民事判决书》;
3、《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