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凯科技(001335):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1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109,140股,占公司2.25% 12 总股本的比例为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个月;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信凯科2025 86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31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434,890股,并于2025年4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70,304,67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93,739,560 总股本为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的股东户数为1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2,109,140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2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4月1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湖州慧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该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作的承诺内容如下: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除上述承诺外,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作出的承诺、后续追加的承诺、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上述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2,109,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1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4 11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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