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华映科技(000536):诉讼进展暨收到部分执行款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部分执行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收到部分执行款;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申请执行人;3、本次诉讼合计涉案金额:30.29亿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执行裁定书》涉及的部分司法执行款人民币5,852.98万元,公司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财务核算结果为准。本案目前处于执行阶段,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省高院”)于2019年1月4日决定立案受理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或“公司”)就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因其他合同纠纷事项提起的民事诉讼,后续华映科技追加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公司”)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为上述诉讼案被告。 本案经福建省高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华映百慕大应于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3,029,027,800元;判处大同公司、中华映管就上述业绩补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司法鉴定费、财1 产保全费由三被告共同负担。华映百慕大、大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后续因未按时交纳上诉费,华映百慕大的上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018号、2019-034号、2019-054号、2019-114号、2019-130号、2019-140号、2020-010号、2020-019号、2020-047号、2022-005号、2023-036号、2023-041号、2023-063号、2024-041号、2025-010号等公告)。 2025年12月12日下午,公司收到最高院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最高法民终86号》,判决结果:驳回大同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15,186,939元,由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司法鉴定费用2,650,7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5,186,939元,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079号公告)。 2026年3月13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2026)闽01执281号之一,裁定如下:在被执行人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内拍卖、变卖其持有的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007号公告)。 二、本次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部分司法执行款人民币5,852.98万元。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896.6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9%。 2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执行裁定书》涉及的部分司法执行款人民币5,852.98万元,公司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财务核算结果为准。本案目前处于执行阶段,最终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判决结果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1日 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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