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杭电股份(603618):杭电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6:11:44 中财网
原标题:杭电股份:杭电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 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 预计额度内本次担保是 否有反担保
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特电缆”)4,000.00万元22,915.00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190,000.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63.24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北京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4,000万元。公司对上述综合授信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期限自2026年4月6日至2029年4月5日止。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永特电缆100%股
法定代表人华建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093316150B
成立时间2014年3月3日
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
注册资本19,000.00万元人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 询服务;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 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 (未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1,103,224,883.06797,646,479.96
 负债总额567,523,948.51264,705,853.94
 资产净额535,700,934.55532,940,626.02
 营业收入1,608,406,347.261,950,590,766.42
 净利润2,760,308.531,509,233.62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永特电缆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债务人: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公司为永特电缆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永特电缆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0,00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0,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3.2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7,794.1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20%,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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