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楚电子(68818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原标题:柏楚电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00Z0762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1-3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 1-19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6]200Z0762号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电子)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柏楚电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柏楚电子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柏楚电子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柏楚电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柏楚电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柏楚电子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200Z0762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何双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洁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葛伟斌 2026年 4月 9日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年 7月 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号)同意注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楚电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68.58元,募集资金总额 1,714,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102,812,924.5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11,687,075.48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年 8月 2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319号)。 截至报告期末,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3,665,44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6.68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7,499,805.8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9,104,622.6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8,395,183.2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2年 4月 8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858号)。 截至报告期末,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2025年 9月 19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修订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开立了 6和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楚数控”)各自开立的 1个专户。根据 2023年 12月 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结果,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其他结余募集资金集中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办理完成 4个结项募投项目的其他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保留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节余募集资金管理账户,保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超募资金管理账户。 如下表所示: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专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开立了 6个募集资金专户,包括控股子公司上海波刺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刺自动化”)、控股子公司上海波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锋科技”)、全资子公司柏楚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专户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 2019年8月 2日在上海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9年 8月 23日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年 8月 23日与中信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年 8月 23日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19年 8月 23日与控软网络、中信证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年 9月 4日与柏楚数控、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2023年 12月 19日,公司办理完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竹科学园区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2023年 12月 26日,公司办理完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紫竹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2023年 12月 22日,柏楚数控办理完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2023年 12月 25日,控软网络办理完成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相关账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保荐机构与对应监管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2年 3月 1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波刺自动化拟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022年 6月 2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波刺自动化、保荐机构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2年 9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和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拟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2022年 11月 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柏楚数控、保荐机构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 11月 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波锋科技、保荐机构已分别与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前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了相关义务。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在各专户的存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 2《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 1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为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通过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至各自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及设备款,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0,642.51万元。具体如下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3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73,000万元、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60,000万元。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8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7,000万元、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50,000万元。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97,6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已赎回金额为 1,043,300.00万元,未赎回理财产品余额为 54,300.00万元,2025年度收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603.61万元。2025年度购买及赎回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 4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中的 16,00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5年 1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 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公司将“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项目达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025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5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向控股子公司上海柏楚数控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025年 12月 31日和 2026年 1月 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受外部需求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现阶段战略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和“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并结项,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建研发中心二期项目”、“智能产线机器人解决方案及产业化项目”和“锂电焊接智能解决方案及产业化项目”中,并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基本达到技术研发目标,并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另外,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6年 2月 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已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