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科技(002730):2025年独立董事(吴凤陶)述职报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吴凤陶)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凤陶,本科学历,曾任泰顺县茶叶公司任财务部主管、泰顺县审计师事务所任审计人员,现任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2022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本人出席了7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文件,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本人现场列席了3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期内,应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实际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能够勤勉尽责地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和内控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审计机构聘任等相关议案,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了认真审阅,就年度审计相关事项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要求审计机构提供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或管理建议书,并在此基础上就续聘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专业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制衡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认真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他委员审议议案,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通过与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证券部等部门进行沟通,查阅相关资料,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业绩、工作表现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跟踪了解,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2025年,本人参加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并着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相关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达到15天。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参与现场调研等机会,分别去乐清总部、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同时,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不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通过年报沟通会以及日常通讯沟通等方式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从形式、内容、真实、准确、合规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动态以及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事先审核公司提供的资料,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3、重视学习和沟通,通过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无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股东会的情况,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经查阅相关资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勤勉、尽责的原则,在2025年度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积极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通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本人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决策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资本市场规则及行业动态的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继续认真、严谨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强化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公司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监督,助力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决策质量与信息披露透明度,为公司实现稳健、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凤陶 2026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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