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泉峰汽车(603982):为安徽子公司提供担保

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6:00:34 中财网
原标题:泉峰汽车:关于为安徽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6-010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安徽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泉峰汽车精密技术 (安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泉峰 安徽”)5,355.00万元77,083.17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329,398.00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177.86%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7日,泉峰安徽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回租)》,约定泉峰安徽将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交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转让款(租赁本金)为5,355.00万元。同日,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交银金租签署《保证合同》,为泉峰安徽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355.00万元租赁本金所享有的全部债权金额。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2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1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本次为泉峰安徽提供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潘龙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W8DA02L  
成立时间2020年9月21日  
注册地马鞍山市雨山区霍里山大道南段99号  
注册资本113,953.26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 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 箱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 发;电机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导航、测 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 洋专用仪器销售;模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 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2025年9月30日 /2025年1-9月(未 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242,574.49234,117.54
 负债总额220,154.53204,031.03
 资产净额22,419.9630,086.51
 营业收入88,569.3688,666.95
 净利润-7,666.56-32,240.9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的主合同:泉峰安徽(债务人)与交银金租于2026年4月7日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回租)》。

保证金额:交银金租依据主合同中5,355.00万元租赁本金所享有的全部债权金额。

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迟延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未按法律文书指定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产生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律师费(以债权人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包括债权人已付和应付的全部费用)、代理费、咨询费、差旅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认证费、收回和处分租赁物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合理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欧元和人民币25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金额在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7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和1亿欧元(合计约为人民币329,398.00万元),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7.86%,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7,083.17万元和2,620.70万欧元(合计约为人民币97,891.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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