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欧陆通(300870):对外担保进展
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6-015 债券代码:123241 债券简称:欧通转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陆通”)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其中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云电科技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云电”)提供预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6年11月16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保证兴业银行与杭州云电之间合同的履行,公司作为保证人向兴业银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债权确定期间为2026年4月3日至2027年1月13日,合同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被担保方杭州云电的担保余额为26,2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3,800万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乙方):兴业银行 2、保证人(甲方):欧陆通 3、被担保的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合同债权确定期间为2026年4月3日至2027年1月13日。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合同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债务)或发生了本合同约定的情形,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代为履行清偿责任。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还款付息的,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亿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6.07%。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61,304.00万元,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24%。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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