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水智能(30151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07日 10:02:17 中财网

原标题:尚水智能: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水智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2025年12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保荐人(主承销商)针对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5年5月13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5年6月6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5年12月16日,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5年第30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6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2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签发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500.0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20%,未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20%,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00.0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70.00%;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600.0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中,在考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如下:
1、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弘盛”);2、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资本”);
3、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祺玖号”);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辉能源”);
5、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
6、中创新航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智慧”);
7、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创能”);
8、国联尚水智能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尚水智能1号资管计划”);
9、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创投”),系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如有)。

(三)战略配售的参与规模
1、国联创投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2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如有);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尚水智能1号资管计划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即250.0000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8,073.00万元,具体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尚水智能1号资管计划拟认购比例及金额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3、除上述保荐人子公司参与跟投(如有)及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外,公司拟引入“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作为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12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00%,且拟认购金额不超过6,790.00万元。具体战略配售投资者名单如下:
序号名称机构类型承诺认购金额 (万元)
1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 务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990.00
2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800.00
3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1,000.00
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1,000.00
5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1,000.00
6中创新航智慧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1,000.00
7荆门亿纬创能锂电池有限公 司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 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1,000.00
(四)配售条件
前海弘盛、工控资本、广祺玖号、鹏辉能源多氟多、中创智慧、亿纬创能、尚水智能1号资管计划、国联创投共9家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分别与发行人签署认购协议,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五)限售期限
前海弘盛、工控资本、广祺玖号、鹏辉能源多氟多、中创智慧、亿纬创能、尚水智能1号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国联创投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前海弘盛、工控资本、广祺玖号、鹏辉能源多氟多、中创智慧、亿纬创能、尚水智能1号资管计划、国联创投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
(一)前海弘盛

企业名称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2月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456626K
法定代表人曾玓
注册资本14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2014-02-07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动化技术及新能源技术开发外包、业务流程外包; 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池、手机、 笔记本电脑、移动电源、电池管理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换流器、 逆变柜、逆变器、光伏逆变器、汇流箱、开关柜、移动储能系统、 微电网系统、户用储能系统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高科技企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 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创业投资(限投资 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提供机动 车停放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前海弘盛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核查,前海弘盛系依法 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 、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前海弘盛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前海弘盛的 股权结构如下:根据前海弘盛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核查,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直接持有前海弘盛100.00%的股权,为前海弘盛的控股股东。

欣旺达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300207.SZ),根据公告信息,截至2025年9月30日,欣旺达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
1王明旺361,779,55719.58
2王威132,446,6007.17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9,278,8633.75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9,074,9511.57
5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社保基金四二零组 合23,007,6071.25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1,499,2981.16
7王宇19,203,9101.04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国证新能 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4,901,3490.81
9蔡帝娥12,029,0600.65
10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11,708,3510.63
合计694,929,54637.61 
欣旺达直接持有前海弘盛100.00%的股权,为前海弘盛控股股东。根据欣旺达的股权结构并经核查公告信息,截至2025年9月30日,王明旺持有欣旺达19.58%的股权,王威持有欣旺达7.17%股权,合计持有欣旺达26.75%的股权,为欣旺达的实际控制人;因此,王明旺和王威为前海弘盛的实际控制人。

3、战略配售资格
欣旺达是国内锂能源领域拥有较强设计能力、完善配套能力、多元产品系列的锂离子电池模组制造商。历经二十余年,欣旺达发展成为全球锂离子电池领域的领军企业,构建了3C消费类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系统、智能硬件、创新与生态五大业务,致力于提供绿色、快速、高效的新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欣旺达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模组研发制造业务,主要产品为锂离子电池模组,属于新能源领域。2024年欣旺达营业收入560.21亿元,归母净利润14.68亿元。2025年1-9月欣旺达营业收入435.34亿元,归母净利润14.05亿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欣旺达总资产达到1,004.4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达249.53亿元,截至2026年3月24日收盘,欣旺达总市值达512.49亿元,属于大型企业。

前海弘盛成立于2014年2月7日,系欣旺达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为股权投资,属于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前海弘盛相关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299,286.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80,976.10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
营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04.12-11,992.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3,489.01-9,011.89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均为前海弘盛的单体报表数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欣旺达新能源电池极片制造智能装备方面合作金额达1,604.27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对欣旺达的在手订单为1,017.17万元,欣旺达持续与发行人洽谈新的产线合作计划。

根据欣旺达、前海弘盛与发行人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欣旺达、前海弘盛与发行人合作内容如下:
1
()欣旺达将积极协调促进各业务部门及下属子公司与尚水智能之间展开合作交流探讨,欣旺达及其下属公司在技术成本和品质满足的条件下,继续与尚水智能开展战略合作,将尚水智能作为前段设备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共同打造公平、良性的合作环境。欣旺达及时与尚水智能共享新建产能需求,沟通工艺技术方案,以便尚水智能科学安排项目计划,及时交付,保障欣旺达设备采购、工艺技术等供应链安全。

(2)欣旺达、前海弘盛与尚水智能加强锂电池产线及设备的研发、工艺技术开发、采购生产全链条合作,根据市场需求积极进行锂电池生产工艺迭代升级的相关合作。欣旺达、前海弘盛与尚水智能将及时向对方共享其掌握的上述领域的最新技术及市场动态等资讯,共建常态化技术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尚水智能在锂电池设备及产线方面的技术及产能优势,探讨锂电池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迭代升级等相关问题,为促进锂电池产线供应全链条合作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3)欣旺达、前海弘盛与尚水智能扎根在中国本土市场的深入合作的同时,共同拓展海外市场。欣旺达、前海弘盛与尚水智能定期就当前市场状况、技术发展、行业动态、趋势等进行交流,共享对未来锂电行业发展状况的预判。对于特定市场和用户,欣旺达、前海弘盛与尚水智能可以联合互动,共同拓展市场。通过协同合作,不断提高欣旺达、前海弘盛与尚水智能在市场中的占有份额。

前海弘盛曾参加宏工科技(301662.SZ)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自最近一次参与沪深两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前海弘盛股权结构无变化。

综上所述,前海弘盛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4、关联关系
根据核查和前海弘盛确认,前海弘盛及其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前海弘盛出具的承诺函,其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机构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经核查前海弘盛提供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前海弘盛的流动资产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的认购资金。

前海弘盛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本次战略配售的收益或损失由大型企业欣旺达最终享有或者承担。

6、锁定期
前海弘盛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前海弘盛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7、与本次发行相关承诺
根据《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前海弘盛已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有:其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其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不存在以前海弘盛作为平台募资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况;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证券;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等。

(二)工控资本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州工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8月2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24826051N
法定代表人左梁
注册资本366,365.7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00-08-22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12楼B单元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根据工控资本提供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并经核查,工控资本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2、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工控资本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工控资本是广州台,广州工控直接持有工控资本84.7532%股权,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万宝 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工控资本15.2468%股权,广州工控为工控资本的控股股 东。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工控90.00%的股权,为工控资本的实际控制人。 工控资本的股权结构图如下: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工控资本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广州工控是广州市委、市政府为进一步优化广州先进制造业产业布局,有效整合市属工业产业资源,提升产业投资和资本运作能力,实现产业链创新链联动发展,提升高端装备制造业技术实力而打造的先进制造业投资控股集团。广州工控注册资本为62.68亿元,2024年位于《财富》世界500强394位。

广州工控立足工业领域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定位,积极贯彻广州市委、市政府“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的战略部署,对标打造世界一流的创新驱动型工业投资集团。广州工控在新能源汽车、储能、轨道交通等多个领域具备良好产业基础,目前控股鼎汉技术(300011.SZ)、孚能科技(688567.SH)、广日股份(600894.SH)、山河智能(002097.SZ)、润邦股份(002483.SZ)、金明精机(300281.SZ)、广钢气体(688548.SH)等7家上市公司和荻赛尔(870317.NQ)、中科博微(872103.NQ)、森宝电器(832593.NQ)3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并且是广州储能集团有限公司的发起股东。2024年,广州工控实现收入1238.23亿元,净利润15.13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工控总资产达到1692.58亿元,净资产达到578.26亿元;2025年1-9月,广州工控实现收入1,022.83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5.22亿元,截至2025年9月末,广州工控总资产达到2,046.65亿元,净资产达到673.65亿元,属于大型企业。

工控资本系广州工控的全资子企业,为广州工控的下属企业。工控资本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智能电网、电力系统、工业机器人和智能系统等,重点对外投资标的主要为拥有良好的客户资源、完备的装备水平、盈利能力以及丰富生产经验的高素质智能制造企业,属于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工控资本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646,569.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99,999.66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
营业收入152,550.43207,112.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08.7710,070.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2,224.828,480.55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工控资本未发生相关合作。

根据广州工控、工控资本与发行人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广州工控、工控资本与发行人的合作内容主要包括:
(1)业务合作
固态电池设备方面,工控资本控制的广州创兴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孚能科技(688567.SH)的第三大股东。孚能科技是一家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系统、储能电池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已成为全球软包动力电池的领军企业之一。在新型动力电池领域,孚能科技(688567.SH)已产出大批量阶段性成果,并正在逐步测试和量产。孚能科技(688567.SH)全固态电池整体进度已经由实验室走向中试生产交付阶段,正加快推进硫化物全固态电池中试线的建设工作,未来计划推进60Ah硫化物全固态电池小批量量产装车,并配套建设GWh级别的生产线。尚水智能作为新能源电池极片制造智能装备领域领先企业,将积极发挥其技术优势,广州工控和工控资本凭借其产业资源的优势,积极促进尚水智能孚能科技(688567.SH)在固态电池设备技术研发、设备创新等方面深入探讨并开展合作,进一步拓展尚水智能的业务线。

负极材料设备方面,广州工控控股的山河智能(002097.SZ)于200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山河智能战略定位于“一点三线”“一体两翼”,聚焦装备制造业,在工程装备、特种装备、航空装备三大领域全面发展,并以湖南、广东为两大战略要地,不断推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产品。山河智能现为国内地下工程装备头部企业、全球工程机械制造商50强。山河智能控股子公司湖南博邦山河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是广州工控在负极材料赛道培育的重点企业,拥有人造石墨负极产品全工序链连续一体化生产体系,正处于从中试到大规模产业化阶段。

在新材料制备智能装备领域,尚水智能自主开发的新材料包覆改性制备系统,新材料研磨粉碎系统,可广泛适用于电池负极材料,实现纳米级粉体与功能性材料的精准混合。广州工控和工控资本将积极协助尚水智能,在电池负极材料设备领域加强合作交流,共同探索互利共赢的发展路径,共同探索互利共赢的发展路径。

(2)客户资源合作
广州工控和工控资本拥有覆盖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汽车零部件、基础化工、工业气体等多个领域的庞大实体产业群。广州工控下属企业广钢气体(688548.SH)、鼎汉技术(300011.SZ)、润邦股份(002483.SZ)、万力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在工业气体、橡胶化工、轨道交通装备、高端装备制造中,可能涉及粉体处理、精密计量、混合分散、功能薄膜制备等核心工艺环节,尚水智能的核心技术能力有广泛应用空间。

尚水智能的核心装备具备跨行业适配能力,可广泛应用于新材料、化工、食品、医药、半导体等多个领域。广州工控和工控资本将发挥产业生态整合优势,推动尚水智能装备在广州工控和工控资本旗下不同行业企业中进行技术交流与产品试用;另一方面依托广州工控和工控资本的产业资源网络,引荐尚水智能对接化工新材料、橡胶化工、工业气体等领域的生态伙伴客户,帮助尚水智能突破现有新能源电池产业为主的业务边界,开拓全新市场领域,进一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与行业影响力。

(3)资本合作
广州工控和工控资本在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并购重组、上市公司管理等多个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全面的专业能力。广州工控和工控资本将充分调动其在工业领域投资的产业资源,发挥在资本运作的专业优势,为尚水智能提供重要的金融领域支持与资源整合机制。

(4)共同开拓海外市场
各方将积极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协助对接海外资源,拓展海外市场。

此外,工控资本曾参加纳百川(301667.SZ)、信通电子(001388.SZ)、优优绿能(301590.SZ)、泰鸿万立(603210.SH)、万凯新材(301216.SZ)、中集车辆(301039.SZ)、铁建重工(688425.SH)等多家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自最近一次参与沪深两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工控资本股权结构无变化。

综上所述,工控资本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的下属企业,具有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资格,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4、关联关系
根据核查和工控资本确认,工控资本及其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参与认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工控资本出具的承诺函,其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为其自有资金,且符合该机构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不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

经核查工控资本提供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工控资本的流动资产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约定的认购资金。

工控资本为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实际持有人,本次战略配售的收益或损失由大型企业广州工控最终享有或者承担。

6、锁定期
工控资本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工控资本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7、与本次发行相关承诺
根据《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工控资本已就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出具承诺函,主要内容有:其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将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承诺认购数量的发行人股票;其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不存在以工控资本作为平台募资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况;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证券;与发行人或其他利益关系人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等。

(三)广祺玖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广祺玖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5年5月2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EL8FEH4B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25-05-23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 404-405(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 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经核查,广祺玖号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基金编号为SBCA61,备案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广祺玖号基金管理人为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为P1063917。

经核查广祺玖号的《营业执照》及现行有效的合伙协议,广祺玖号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解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伙协议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广祺玖号为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出资结构和实际控制人
根据广祺玖号提供的资料并经核查,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广祺玖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广祺玖号的实际控制人。

从控制权角度而言,广祺玖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汽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汽资本有限公司持有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从收益权角度而言,广汽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汽资本有限公司、广州盈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广祺玖号100%的合伙份额。因此广祺玖号是广汽集团的下属企业,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祺玖号100%的合伙份额。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广祺玖号的出资结构如下::
根据2025年广汽集团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广汽集团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5,508,160,06954.02
2HKSCCNOMINEESLIMITED2,810,131,29127.56
3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396,030,5583.88
4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43,973,5531.41
5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金资 产财富管理优选3号私募投资基金140,738,7351.38
6洪泽君131,000,0001.28
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2,226,0520.71
8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51,084,6910.50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37,758,5890.37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27,261,8710.27
合计9,318,365,40991.38 
3、战略配售资格(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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