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刚(30009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公司经理层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现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以外的管理人员;制定具体的各项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及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计划做出适当修订。公司明确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建立了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每个机构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2、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内容涵盖人员招聘、工资薪酬、绩效考核与管理等方面,为公司建立高素质的人员团队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同公司全体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保证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3、社会责任 ISO9001 GB/T19001-2016 ISO45001-2018 依据《质量管理体系— 》( )、 《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18001-201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2004年GB/T19580-2004)以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04)等标准,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建立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公司管理体系,制定方针、目标和指标,使公司绩效管理从经验管理转变为科学体系化管理并得到有效运行,确保产品与服务满足法律法规、标准与顾客的要求,增强顾客满意度和公司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绩效管理。 公司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加强高风险事项管理,为公司及员工提供更安全的工作环境,努力打造一流的作业安全管理能力。 公司以危害辨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注重基础建设,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建设,加强应急培训与演练,全面提升系统抵御风险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影响。 公司秉承“光伏+算力”双轮业务驱动及算电协同的绿色经营理念,加大了资源、环境建设力度,公司不断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持续加强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环保管理,将环境保护融入日常生产经营,有效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实现了企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将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实施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绿色低碳化管理,努力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4、企业文化 公司积极培育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致力于为员工创造机会、为股东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企业文化赋予每位员工强烈的使命感和危机感,以学习、创新和开拓的精神迎接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5、资金活动 资金管理方面,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公司制定了公司《费用报销及付款的管理规定》、《员工借支及预付款管理制度》等文件,对资金的审批权限,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加强账户管理,公司还制定了《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等文件,对账户管理、资金集中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融资活动方面,一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融资管理制度》,对融资、授信等管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为规范融资行为、控制融资规模,对相关的风险管理、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6、采购业务 公司制定了采购业务相关管理流程,合理规划了业务机构和岗位,明确请购、审批、购买、付款等采购环节的职责和权限,根据合同管理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加以实施。定期检查分析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范采购与付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7 、销售业务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销售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结合市场情况,针对不同产品确定相应的销售政策和销售方案,经审批后,根据合同管理规定签订销售合同加以实施。在业务执行过程中,明确销售、发货、收款等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业务,同时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8 、资产管理 为了加强对各类资产的管理,公司制定了与资产相关的内控制度,明确相关管理要求及控制流程,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效执行。根据管理要求及制度规范,定期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关注资产减值迹象,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断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 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购入、使用、转移、报废及出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明确业务流程及财务核算,采用职责分工、实物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毁损和流失。 9、合同管理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合同审批管理体系和控制规范,根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以及合同谈判、订立、履行等各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公司执行不同部门的合同会审制度,并根据《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履行实施监控,及时提示风险,确保合同有效履行;对合同变更、解除、违约与纠纷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合同的传递、使用、查阅等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加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10、投资管理 公司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履行内部程序,对外投资达到规定的重大交易标准的,提交股东会审议。 11 、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了《会计核算管理制度》、《财务报表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分析工作要求,确定财务会计报告和分析的范围、职责分工、工作内容等,规范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分析的管理。 公司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露。 公司定期进行财务分析,编制管理报告,侧重于对工作量情况和变化的分析,与上年同期比较分析增减因素,重点分析与此对应的收入和利润变化情况,市场变化情况,成本控制情况和价格变动情况等。同时,对预算完成情况进行文字说明,并预测全年经营情况和预算完成情况。公司注重财务分析工作,充分利用财务信息分析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水平。 12、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内容做出详细规定,在制度上确保了关联交易的规范性。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审批程序,并且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 13、子公司管理 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子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派出人员担任,直接参与其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各职能部门从财务、业务、法务等各个方面,对子公司进行对口管理,确保了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14、信息披露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各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②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或情形,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②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控制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给公司带来直接损失金额,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的,为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的0.5%≤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的,为重要缺陷;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的,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经营活动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②重要岗位管理及核心人员流失严重;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出现以下情形的,通常应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流失严重; ②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要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公司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层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及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