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6-027 债券代码:244543 债券简称:G26宁远R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所致,不涉及要约收购。 ? 本次发行导致的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发行导致的权益变动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条件达成作为实施要件,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和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港”),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宁波舟山港系公司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为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3元/股,为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且不低于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308,633,334股,宁波舟山港直接持有公司954,00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90%,宁波舟山港全资子公司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港务”)直接持有公司106,00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0%,即宁波舟山港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港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0,000,0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00%。北部湾港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本次发行数量为145,403,704股计算,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1,454,037,038股。宁波舟山港将直接持有公司1,026,701,852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61%,宁波舟山港及其一致行动人舟山港务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32,704,852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90%。北部湾港将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2,701,852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 有关本次发行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2:公告所示持股比例均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发行导致权益变动后,宁波舟山港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导致的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上述权益变动后各方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仅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示意性测算,最终持股比例须待发行完成后确定。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2026年4月2日分别与宁波舟山港、北部湾港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 )的《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导致的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宁波舟山港、北部湾港发行A股股票所致,未触及要约收购,公司、宁波舟山港、北部湾港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发行导致的权益变动以《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条件达成作为实施要件,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资审批单位批复、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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