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东时(603377):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证券代码:603377 证券简称:ST东时 公告编号:临2026-056 转债代码:113575 转债简称:东时转债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阶段:已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仲裁申请人 ? 涉案的金额:142,630,890.52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件处于审理阶段,由于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近日,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26)京仲案字第02528号仲裁案受理通知。公司因与被申请人存在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现该案件已获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仲裁的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尹红梅 案由: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 (二)本次仲裁机构的名称及所在 仲裁机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所在地:中国北京 二、本次仲裁的案件事实及请求 (一)事实及理由 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东方时尚”)于2016年11月21日设立,由公司与尹红梅两名股东共同出资成立。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2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6.67%;尹红梅认缴出资额为1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33.33%。依据山东东方时尚公司章程规定,两名股东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实缴出资。根据双方签订的《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与尹红梅关于投资运营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项目协议书》第九条违约责任的约定,任何一方未按时缴纳出资的,则该方构成严重违约,因该等行为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山东东方时尚成立后,公司已依约全额实缴出资20,000万元。股东尹红梅仅在2022年实缴出资740万元,至今仍未履行剩余9,260万元的出资义务。公司多次催告其缴纳出资,尹红梅均以各类理由予以拖延。 山东东方时尚自成立以来,因土地购置、厂房建设及项目运营等需要大量资金,鉴于尹红梅长期未履行出资义务,为保障山东东方时尚的正常经营及项目开展,公司不得不持续向山东东方时尚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仲裁申请之日,公司累计向山东东方时尚资助资金共计470,128,809.74元,尹红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赔偿责任。此外,尹红梅未履行股东出资义务的行为,亦对山东东方时尚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其应以未实缴出资金额为基数,向山东东方时尚承担未出资部分对应的利息损失。 尹红梅自山东东方时尚公司设立之日起,便持续担任董事兼总经理职务。作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其长期未能履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尽的勤勉义务,且未足额履行基本出资义务。因此,尹红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出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及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履行向公司出资的义务,并且该被告股东不得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二)本次仲裁的申请人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向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支付未实缴出资9,260万元; 2、请求被申请人向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支付未实缴出资9,260万元的利息,以9,260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17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3月6日,共计33,198,800.55元; 3、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被申请人不履行出资义务导致申请人需向山东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出借资金共计470,128,809.74元的资金占用利息,即以470,128,809.74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4年12月31日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2026年3月6日,共计16,832,089.97元; 4、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担保费用。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件处于已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由于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外,累计新增诉讼数量为31件,涉及本金金额为163,612,566.6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66%。近十二个月新增诉讼、仲裁事项中,案件涉及事项主要为合同纠纷,除上述仲裁案件外,其他诉讼、仲裁基本情况表如下:
五、已披露诉讼、仲裁的进展情况
六、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其他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尚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公司将及时披露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无论公司预重整是否成功、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六)项规定,若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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