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视讯(300079):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实施完成股份变动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实施完成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数码视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38)和2025年12月17日披露的《数码视讯回购股份报告书》(2025-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589.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回购最高成交价为6.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855.39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丰富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激励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确保公司核心团队成员与公司一道长期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2025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本次回购方案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四、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的1589.61万股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前,本次回购的股份将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做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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