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泰高新(300876):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证券代码:300876 证券简称:蒙泰高新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股本结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55,487.5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998,205.2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452,201.12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788,666,583.74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88,752,522.33元,其中,“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为788,752,522.33元。 3、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度发展规划,并结合考虑广大投资者的诉求以及让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8,719,904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510,678股后的108,209,22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3,283,69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2,003,594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4、自本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即维持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9,200,42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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