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60106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26日 23:46:16 中财网
原标题: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浦伟光)
一、基本情况
本人浦伟光,于2021年5月开始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2025年期间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人于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
签署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
自查报告》。本人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之外的公司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本人的工作履
历、专业背景以及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曾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高级总监、香
港保险业监管局执行董事及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委
员、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香港恒生
指数顾问委员会委员和香港投资基金公会荣誉顾问。本人自
香港中文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二、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保持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
决策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在会前与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工作
部门以及审议事项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对审议事项具有较为
充分的了解和判断基础;在会上与其他董事认真讨论分析,
审慎决策。本年度,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审议的事项均予以支持,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详见下表,具体决议事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
告。


姓名股东会董事会发展战略 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
浦伟光5/58/8--7/75/5
注:上表格式为“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包括现场方式出席和通讯方式出席。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全部(共计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听取《关于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
《关于2024年度经年审会计师初审后财务会计报表情况的
报告》,研究讨论并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
人推举原则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情况的议
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
担保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
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二)参加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注重业务及监管政策的学习,强化履职能
力,在非会议期间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积极参加了公司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
织的专题培训,内容涵盖对境内外法规政策和市场形势解
读、人工智能应用、可持续发展(ESG)政策分析及提升方
向、信息披露、市值管理、上市公司行政处罚案例解析、独
立董事履职实践案例分享等。

(三)调研检查及访谈情况
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有效沟通,为
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如每日阅读公司向董事提供的
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资讯,每月审阅公司经营情况快报,定
期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为公司发展积极建言。再如围绕
公司“重点区域战略”和“协同发展战略”,对属于“五省二市”

重点区域的分支机构以及当地战略客户进行实地调研;围绕
增资需求,对香港子公司发展现状、前景以及执行国际化战
略、一体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交流讨论。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于年度报告编制前审阅
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投融
资活动等重大事项情况报告;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初审结
果出具后及董事会审议前,与经营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保持
良好沟通,针对审计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
重点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根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关联/连交易、担保、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具体如下:
1、关于财务信息披露: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未出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关于利润分配: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
案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3、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对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的各项业务与管理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
效执行,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完备、情况属
实。

4、关于关联/连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
易预计情况所涉及的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原则
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
关联/连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
权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
因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5、关于担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担保
的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形,不存在超越股东会授权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对拟聘机构进行综合评
价,拟聘机构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有关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关于提名董事:报告期内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8、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符合上市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有利于完
善公司治理和满足经营管理需要,聘任程序完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外,基于本人常驻香港以及曾任职金融监管机构的经
验,在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事决策中,本人积极建言,建议
公司把握港股一级市场发展机遇,大力拓展优质企业H股上
市相关业务,同时结合自身优势业务布局海外市场;鼓励公
司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投资产品研发、客户需求分析中的应
用,以此为客户提供更具个性化、专业性的投资建议及配套
跟进服务,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中后台部门的落地应用以提
升运营效率,亦同步关注人工智能技术在合规管理、风险管
理领域的实践与应用。

四、履职评价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付
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其中现场工作时间
超过15天,符合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议案沟
通会、董事专题会及董事调研、董事培训等);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履职,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与中
小股东相关的事项,并通过多途径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
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特此报告。

述职人:浦伟光
2026年3月26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赖观荣)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赖观荣,于2021年5月开始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2025年期间担任董事会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人于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
签署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
自查报告》。本人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之外的公司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本人的工作履
历、专业背景以及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曾任闽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福建省闽南侨乡信
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嘉禾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席,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投
委会委员,信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科实业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软国际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学
士学位,自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得货币银行学硕士学
位,自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二、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保持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
决策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在会前与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工作
部门以及审议事项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对审议事项具有较为
充分的了解和判断基础;在会上与其他董事认真讨论分析,
审慎决策。本年度,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审议的事项均予以支持,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出席
会议情况详见下表,具体决议事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
告。


姓名股东会董事会发展战略 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
赖观荣5/58/84/4--5/5
注:上表格式为“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包括现场方式出席和通讯方式出席。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全部(共计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听取《关于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
《关于2024年度经年审会计师初审后财务会计报表情况的
报告》,研究讨论并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
人推举原则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情况的议
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
担保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
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二)参加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注重业务及监管政策的学习,强化履职能
力,在非会议期间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积极参加了公司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
织的专题培训,内容涵盖对境内外法规政策和市场形势解
读、人工智能应用、可持续发展(ESG)政策分析及提升方
向、信息披露、市值管理、上市公司行政处罚案例解析、独
立董事履职实践案例分享等。

(三)调研检查及访谈情况
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有效沟通,为
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如每日阅读公司向董事提供的
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资讯,每月审阅公司经营情况快报,定
期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为公司发展积极建言。再如参与
董事会对重点区域分支机构落实“重点区域战略”和“协同
发展战略”的调研;围绕增资需求,对香港子公司发展现状、
前景以及执行国际化战略、一体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交流讨
论。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根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年度审计、利润
分配、关联/连交易、担保、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关注事项如下:
1、关于年度审计:本人于年度报告编制前审阅经营管
理层提交的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投融资活动
等重大事项情况报告;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初审结果出具
后及董事会审议前,与经营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保持良好沟
通,针对审计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
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
务信息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出现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关于利润分配: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
案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3、关于关联/连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
易预计情况所涉及的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原则
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
关联/连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
权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
因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4、关于担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担保
的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形,不存在超越股东会授权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关于提名董事:报告期内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6、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符合上市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有利于完
善公司治理和满足经营管理需要,聘任程序完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发展战
略委员会委员,核心关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标准、薪
酬体系,同时关注战略落地与执行成效。2025年,本人主持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针对董事提名、高级管理人
员聘任、合规负责人履职考核、薪酬方案审核等事项开展审
慎研究并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结合长期金融企业管理经
验,本人亦积极建言,建议公司强化投资业务的宏观政策研
究与研判,精准把握市场机遇,优化资金配置并筑牢风险合
规管理防线;深入剖析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资本的及时补
充与科学运作,为公司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赋能助力。

四、履职评价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付
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其中现场工作时间
超过15天,符合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议案沟
通会、董事专题会及董事调研、董事培训等);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履职,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与中
小股东相关的事项,并通过多途径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
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特此报告。

述职人:赖观荣
2026年3月26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张峥)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峥,于2022年9月开始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2025年期间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人于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
签署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
自查报告》。本人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之外的公司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本人的工作履
历、专业背景以及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副院长,兼任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保利发展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还担任北京大学国家金
融研究中心主任;曾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部
监事、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南开大学
获得应用数学专业学士学位与硕士学位,自北京大学获得金
融学博士学位。

二、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保持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
决策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在会前与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工作
部门以及审议事项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对审议事项具有较为
充分的了解和判断基础;在会上与其他董事认真讨论分析,
审慎决策。本年度,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审议的事项均予支持,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详见下表,具体决议事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姓名股东会董事会发展战略 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提名 委员会
张 峥5/58/8-5/5-5/5
注:上表格式为“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包括现场方式出席和通讯方式出席。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全部(共计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听取《关于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
《关于2024年度经年审会计师初审后财务会计报表情况的
报告》,研究讨论并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
人推举原则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情况的议
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
担保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
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二)参加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注重业务及监管政策的学习,强化履职能
力,在非会议期间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积极参加了公司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
织的专题培训,内容涵盖对境内外法规政策和市场形势解
读、人工智能应用、可持续发展(ESG)政策分析及提升方
向、信息披露、市值管理、上市公司行政处罚案例解析、独
立董事履职实践案例分享等。

(三)调研检查及访谈情况
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有效沟通,为
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如每日阅读公司向董事提供的
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资讯,每月审阅公司经营情况快报,定
期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为公司发展积极建言。再如参与
董事会对重点区域分支机构落实“重点区域战略”和“协同
发展战略”的调研;围绕增资需求,对香港子公司发展现状、
前景以及执行国际化战略、一体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交流讨
论。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根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年度审计、利润
分配、关联/连交易、担保、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具体关注事项如下:
1、关于年度审计:本人于年度报告编制前审阅经营管
理层提交的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投融资活动
等重大事项情况报告;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初审结果出具
后及董事会审议前,与经营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保持良好沟
通,针对审计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
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
务信息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出现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关于利润分配: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
案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3、关于关联/连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
易预计情况所涉及的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原则
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
关联/连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
权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
因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4、关于担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担保
的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形,不存在超越股东会授权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5、关于提名董事:报告期内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6、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符合上市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有利于完
善公司治理和满足经营管理需要,聘任程序完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托在金融领域的教学研究经验,报告期内,在董事会
议事决策过程中,本人积极建言,建议公司强化国际化研究
与布局,持续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提议公司针对信息技术
在业务场景中的应用开展深度研究分析,为后续信息技术方
案落地实施提供借鉴。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
人高度关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议公司关注流动性储备管
理,有效应对各类市场风险,同时精准把握市场发展机遇。

四、履职评价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付
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其中现场工作时间
超过15天,符合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议案沟
通会、董事专题会及董事调研、董事培训等);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履职,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与中
小股东相关的事项,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特此报告。

述职人:张峥
2026年3月26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吴溪)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溪,于2022年9月开始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2025年期间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人于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
签署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
自查报告》。本人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之外的公司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本人的工作履
历、专业背景以及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院长,兼任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信美人寿
相互保险社外部监事,目前还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
人才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曾任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曾任中国出版
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本人自浙江财经学院(现浙江财经大学)获得会计学
专业学士学位,自中央财经大学获得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与
博士学位。

二、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保持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
决策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在会前与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工作
部门以及审议事项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对审议事项具有较为
充分的了解和判断基础;在会上与其他董事认真讨论分析,
审慎决策。本年度,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审议的事项均予支持,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详见下表,具体决议事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姓名股东会董事会发展战略 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
吴 溪5/58/8--7/75/5
注:上表格式为“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包括现场方式出席和通讯方式出席。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全部(共计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听取《关于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
《关于2024年度经年审会计师初审后财务会计报表情况的
报告》,研究讨论并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
人推举原则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情况的议
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
担保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
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二)参加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注重业务及监管政策的学习,强化履职能
力,在非会议期间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积极参加了公司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
织的专题培训,内容涵盖对境内外法规政策和市场形势解
读、人工智能应用、可持续发展(ESG)政策分析及提升方
向、信息披露、市值管理、上市公司行政处罚案例解析、独
立董事履职实践案例分享等。

(三)调研检查及访谈情况
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有效沟通,为
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如每日阅读公司向董事提供的
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资讯,每月审阅公司经营情况快报,定
期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为公司发展积极建言。再如参与
董事会对重点区域分支机构落实“重点区域战略”和“协同
发展战略”的调研;围绕增资需求,对香港子公司发展现状、
前景以及执行国际化战略、一体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交流讨
论。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于年度报告编制前审阅
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投融
资活动等重大事项情况报告;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初审结
果出具后及董事会审议前,与经营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保持
良好沟通,针对审计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
重点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根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关联/连交易、担保、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具体如下:
1、关于财务信息披露: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未出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关于利润分配: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
案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3、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对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的各项业务与管理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
效执行,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完备、情况属
实。

4、关于关联/连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
易预计情况所涉及的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原则
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
关联/连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
权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
因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5、关于担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担保
的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形,不存在超越股东会授权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对拟聘机构进行综合评
价,拟聘机构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有关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关于提名董事:报告期内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8、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符合上市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有利于完
善公司治理和满足经营管理需要,聘任程序完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高度关注内部审计与
外部审计工作成效,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与实务经验,与
年审会计师保持良好沟通,保障外部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
展。报告期内,牵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围绕承接原监事会法
定职权相关工作,与董事会工作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专
项沟通研讨,全力推动监督职能有效发挥。同时,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组织独
立董事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独立发表意见,切实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履职评价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付
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其中现场工作时间
超过15天,符合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议案沟
通会、董事专题会及董事调研、董事培训等);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履职,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与中
小股东相关的事项,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特此报告。

述职人:吴溪
2026年3月26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郑伟)
一、基本情况
本人郑伟,于2023年10月开始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2025年期间担任董事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人于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
签署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
自查报告》。本人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之外的公司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本人的工作履
历、专业背景以及主要兼职情况如下:
本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风险管理与
保险学系教授、系主任,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
中心主任,兼任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外部监事、人保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本人
自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与博士
学位。

二、履职情况
2025年,本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一)会议出席及表决情况
2025年,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保持独立判断,对公司重大
决策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在会前与经营管理层、董事会工作
部门以及审议事项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对审议事项具有较为
充分的了解和判断基础;在会上与其他董事认真讨论分析,
审慎决策。本年度,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审议的事项均予支持,无反对、弃权情形。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详见下表,具体决议事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姓名股东会董事会发展战略 委员会风险管理 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提名 委员会
郑 伟5/58/8-5/57/7-
注:上表格式为“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包括现场方式出席和通讯方式出席。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全部(共计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听取《关于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
《关于2024年度经年审会计师初审后财务会计报表情况的
报告》,研究讨论并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
人推举原则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外部审计工作情况的议
案》《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
担保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
性关连交易的议案》。

(二)参加培训情况
2025年,本人注重业务及监管政策的学习,强化履职能
力,在非会议期间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积极参加了公司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
织的专题培训,内容涵盖对境内外法规政策和市场形势解
读、人工智能应用、可持续发展(ESG)政策分析及提升方
向、信息披露、市值管理、上市公司行政处罚案例解析、独
立董事履职实践案例分享等。

(三)调研检查及访谈情况
2025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有效沟通,为
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如每日阅读公司向董事提供的
资本市场与证券行业资讯,每月审阅公司经营情况快报,定
期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为公司发展积极建言。再如参与
董事会对重点区域分支机构落实“重点区域战略”和“协同
发展战略”的调研;围绕增资需求,对香港子公司发展现状、
前景以及执行国际化战略、一体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交流讨
论。

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本人于年度报告编制前审阅
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公司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投融
资活动等重大事项情况报告;于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初审结
果出具后及董事会审议前,与经营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保持
良好沟通,针对审计人员安排、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
重点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交流。

三、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根
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评价、关联/连交易、担保、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
具体如下:
1、关于财务信息披露: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
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未出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关于利润分配:公司于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
案遵守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3、关于内部控制评价:公司对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的各项业务与管理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
效执行,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完备、情况属
实。

4、关于关联/连交易: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
易预计情况所涉及的相关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原则
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连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
关联/连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
权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
因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5、关于担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担保
的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形,不存在超越股东会授权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对拟聘机构进行综合评
价,拟聘机构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有关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关于提名董事:报告期内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对上市证券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完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8、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符合上市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有利于完
善公司治理和满足经营管理需要,聘任程序完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高度关注公司信
用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类
风险的管控措施,并建议公司跟踪风险成因分析、风险化解
推进及后续整改落实等关键工作。同时,结合自身在金融风
险领域的教学研究积累,为公司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
议,推动公司夯实内控管理基础,助力完善内控体系。

四、履职评价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付
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其中现场工作时间
超过15天,符合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议案沟
通会、董事专题会及董事调研、董事培训等);充分发挥专
业优势,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忠实勤勉履职,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持续关注与中
小股东相关的事项,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较好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特此报告。

述职人:郑伟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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