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00246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关联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的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生效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履行审批程序及执行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其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履职情况、实际工作成效,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及地区薪酬标准等因素综合评定。 (三)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绩效工资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其他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如适用)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如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的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对于超额发放的部分,公司有权追回。 (四)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另行确定。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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