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03月24日 17:15:48 中财网
【17:14 *ST波导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波导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21日~2026年5月20日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33.539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9114%
累计已回购金额6,098.7014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27元/股~4.5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4.50元/股(含)价格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和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波导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和《*ST波导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24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35,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11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50元/股、最低价格为3.27/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0,987,014.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9 天益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益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2.3077万股至184.615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57%至3.1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3月23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86,000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1.3334%,最高成交价为5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1,536,52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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