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迪科技(603990):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6年03月18日 11:04:20 中财网
原标题:麦迪科技: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3990 公司简称:麦迪科技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财务报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采购与仓储、销售管理、投融资及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研究与开发、全面预算、合同及印章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管理、对子公司控制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含募集资金)、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与开发与销售及收款管理等重点领域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总资产潜在错报错报≥1%0.5%≤错报<1%错报<0.5%
净资产潜在错报错报≥1%0.5%≤错报<1%错报<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1%0.5%≤错报<1%错报<0.5%
税前利润潜在错报错报≥1%0.5%≤错报<1%错报<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和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 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直接损失金额≥最近 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1%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0.5%≤直接损失金额< 最近一次经审计的净资产 的1%直接损失金额<最近一次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严重缺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民主,造成决策严重失误; (2)经营行为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大量流失; (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6)其造成的负面影响波及范围极广、普遍引起公众关注,为公司声誉带来无法弥 补的损害; (7)政府或监管机构已经针对相关方面进行调查。
重要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的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日常运行中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相关单位及部门实施了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上一年度公司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均按照整改计划,已全部整改完成。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5年内部控制设计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运行重大及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根据监管最新规定及公司发展的要求,公司2025年修订完善了有关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基本制度,以及日常运营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制度的修订和执行,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日常运营、优化内控体系等方面,起到更为有效的指引和约束作用。

公司计划2026年继续强化制度的修订完善、宣贯落实及执行监督。一方面,加强制度的宣贯,确保制度得到有效理解和执行;另一方面,通过持续关注高风险领域的监控,开展内控制度的执行监督,确保内控的执行有效,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管控措施,增强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宁
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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