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晶(688584):上海合晶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邓泗堂先生、彭协如先生、徐征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邓泗堂先生担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洪茂益先生、夏定国先生、谢长融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洪茂益先生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及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和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的有效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也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的情况,亦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总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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