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晶(688584):上海合晶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6-018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6.4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2024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000股,授予价格为11.10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45.8353万股的0.45%。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45.8353万股的0.3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6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545.8353万股的0.09%,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1.10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31人,预留授予2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
(1)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表现卓越(S)、绩效杰出(A)、符合期望(B)、需改进(C)、极需改进(D)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所示: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9日,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5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0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4,000股,授予价格调整为11.10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即将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12月30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29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1 2024 12 30 、首次授予日: 年 月 日 2、归属数量:86.40万股 3、归属人数:28人 4、授予价格:11.10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6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③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苏生先生已离任,并选举毛瑞源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方时彬先生为财务总监。 四、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在本激励计划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前,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股票,共计24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除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次拟归属的2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六、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截至本公告日,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行权、本次注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激励计划》《2022年激励计划》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2020年激励计划》及《2022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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