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瑞鑫国际集团(00724):补充公布-核数师变更及继续暂停买卖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RUIXI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瑞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724) 補充公佈- 核數師變更 及 繼續暫停買賣 茲提述瑞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及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本公司核數師變更(「該等公告」)。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擬提供以下資料以補充該等公告: 有關核數師變更之事件年表 導致核數師變更之事件詳情按時間順序載列如下: 1. 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本公司收到信永中和的辭任函,據此,信永中和辭任本公司核數師,自辭任函日期起生效。於信永中和辭任後,本公司已盡力尋找候選人,以填補本公司核數師職位的空缺。然而,由於本公司的營運及資金狀況,本公司於關鍵時間未能落實委任。 2. 繼本公司成功設立新業務部門以開展其電子及電氣零件、組件及╱或產品貿易業務後,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下半年成功取得新銷售訂單,以振興其業務營運。業務復甦及預期可獲得的必要資金,加快了委任核數師的進程。隨後,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收到天健國際的審計建議書。 3.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審核委員會認為有關委任天健國際之委任函條款屬公平合理並予以批准向董事會推薦以供考慮。於同日,董事會批准委任天健國際為本公司新任核數師。 4.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收到信永中和的澄清函後,天健國際的委任已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落實並公告。 本公司於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收到辭任函後,信永中和提出辭任。誠如該等公告所披露,信永中和在考慮到包括但不限於其可用內部資源、審計工作預計時間表及相關風險等多項因素後,已辭任本公司核數師。信永中和於辭任函內表示,其提請董事會垂注以下事實:信永中和在其日期為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之核數師報告內就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發出有關本公司持續經營基準之多項重大不確定性之不發表意見,有關詳情載於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報第57至59頁。信永中和在辭任函內進一步表示,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直至其辭任日期,其認為並無任何與其辭任有關的情況須提請本公司證券持有人垂注。此外,信永中和已確認,其尚未開始審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二零二四財政年度」)之財務報表。 審核委員會對新任核數師之評估 在評估委任天健國際為本公司新核數師時,審核委員會已考慮(其中包括)以下關鍵因素: 獨立性 於委任前,審核委員會確認天健國際於本公司並無擁有任何直接或間接財務權益,且並不知悉本集團與天健國際之間以往存在任何關係。天健國際亦確認,其已進行獨立性檢查以確保不存在利益衝突,並已在其委任函中確認,其已遵守有關獨立性的相關道德要求,且並不知悉本集團與其集團公司及網絡事務所之間存在任何可能被合理認為會影響其獨立性的關係及其他事項。 資格 天健國際為超過30家於聯交所上市的客戶提供服務。天健國際的審計團隊將由一名擁有近二十年審核各類業務(包括多家上市公司)經驗的審核項目合夥人,以及一名擁有逾10年在香港及新加坡多家大型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經驗的審計項目經理領導。 審計費用 二零二四財政年度及二零二五財政年度之審計費用(各財政年度均為750,000港元)乃經參考(其中包括)(i)天健國際執業團隊預計投入之時間及(ii)所涉及之技能及責任水平後獨立釐定。 特別是就二零二四財政年度而言,本集團維持相對簡單且經營規模有限的業務模式,且該財政年度的大部分必要審計程序已由天健國際(作為本公司附屬公司的核數師)於較早階段基本完成。因此,二零二四財政年度之審計費用已涵蓋上述因素。 由於本集團的規模及結構並無重大變動,就二零二四財政年度及二零二五財政年度而言,二零二五財政年度的審計程序預計將與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相似。因此,董事會(包括審核委員會)認為,目前的審計費用水平屬公平合理,且不會損害審計質量。 建議審計計劃 天健國際的審計方法旨在以導向、高效且有效的方式實現其目標。天健國際已制定一套以風險為本的方法,使其能夠識別本集團業務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及控制缺陷。該技術使天健國際能夠在審核結束時向本集團提供一份載有其發現結果及建議的詳細報告。 建議審計時間表如下: 事件 日期(前後) 與管理層及審核委員會溝通並開始審計規劃程序 ...........於二零二六年一月九日至二十三日 於香港辦事處及位於深圳的中華人民共和 國附屬公司開始審計實地工作 ........................二零二六年一月最後一週就二零二四財政年度與管理層跟進識別出的 重大審計事項及關鍵審計事項 ..........................二零二六年二月第一週接獲本集團於二零二四年財政年度的 綜合財務報表草擬本 ..................................二零二六年二月第二週與審核委員會舉行會議,以討論二零二四財政年度之 重大會計或審計事項及建議審計調整 ....................二零二六年二月十六日舉行審核委員會會議,以定稿並批准本集團供董事會 考慮之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綜合財務報表草擬本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接獲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財政年度(「二零二五財政年度」)之綜合賬目草擬本及 綜合賬目附註草擬本 ..................................二零二六年三月第一週就二零二五財政年度與管理層跟進識別出的 重大審計事項及關鍵審計事項 ..........................二零二六年三月第二週與審核委員會舉行會議,以討論二零二五財政年度之 重大會計或審計事項及建議審計調整 ....................二零二六年三月第三週舉行審核委員會會議,以定稿並批准本集團供董事會 考慮之二零二五財政年度綜合財務報表草擬本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天健國際致力於向本集團提供及時且優質的服務,並已成立由8名員工組成的執業團隊,由以下主要團隊成員領導: (i) 一名審計項目合夥人,在審計香港、中國及海外各類業務及多家上市公司方面擁有近二十年經驗,彼將負責確定整體方法、協調以及監督及覆核工作。 (ii) 一名審計項目經理,於香港及新加坡多家大型國際會計師事務所擁有逾10年審計經驗,其(i)將負責審計項目的日常監控;(ii)將與本集團之關鍵人員緊密合作;及(iii)將作為與該項目相關所有事項之聯絡點。 能力 誠如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的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附屬公司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的大部分審計工作已完成,且本集團於二零二四財政年度的業務營運有限。 於二零二五財政年度,本集團的經營狀況與二零二四財政年度大致保持一致,且兩個財政年度之間的重大審計事項及關鍵審計事項並無重大差異。 除就與本公司持續經營基準相關的多項不確定因素,而可能對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綜合財務報表不發表意見外,審核委員會並未察覺任何其他重大審計問題。因此,審核委員會認為,上述審計時間表及審計費用屬合理且足以讓天健國際完成所有必要的審計程序,而不會損害審計質量,且核數師投入的資源足以達成擬定的審計時間表。 繼續暫停買賣 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四年九月二日上午九時正起暫停在聯交所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本公司履行復牌指引。 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時務須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瑞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李揚 香港,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李揚女士(主席)及楊俊杰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張掘先生、張曉粉女士及竺連海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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