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恒汇(301678):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678 证券简称:新恒汇 公告编号:2026-006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2月2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2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工作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上述议案3.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需在2026年2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请仔细填写《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编:255088。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晓艳 电话:0533-3982031 传真:0533-3982701 邮箱:office@henghuiic.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187号。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2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678”,投票简称为“恒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2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2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间:年月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2月25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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