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永旺(00984):获授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之豁免

时间:2026年02月06日 20:54:20 中财网
原标题:永旺:获授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之豁免
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佈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佈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AEON STORES (HONG KONG) CO., LIMITED
永旺 (香港 )百貨有限公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984)


獲授嚴格遵守
上市規則第 14.41(a)條之豁免

茲提述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 2025年 12月 15日,2026年 1月 8日及 2026年 2月 5日之公告(「該等公
告」),內容為有關租賃協議之主要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該等公告所披露,載有(其中包括)有關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
進行的交易之進一步詳情之通函(「通函」),原預期於 2026年 1月8日(即 2025年 12月 15日公告後 15個營業日)或之前寄發予股
東以供參考。

由於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審定將載入通函之若干資料(其中包括
更新債務聲明,以及準備有關營運資金充足性的信函),本公司已
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14.41(a)條,該規則要求通
函須於該公告刊發後 15個營業日內(即 2026年 1月 8日)寄發
予股東,以及申請延長期限讓本公司於 2026年 3月 10日或之前
寄發通函(「該豁免」)。


於 2026年 2月 6日,聯交所向本公司授出該豁免,條件是本公司
將於 2026年 3月 10日或之前寄發該通函,並以本公佈披露該豁
免的詳情及理由。該豁免僅適用於本次事件,及倘本公司的情況發
生變化,聯交所可能會撤回或更改該豁免。


承董事會命
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
主席
後藤俊哉

香港,2026年 2月 6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長島武德先生及久永晋也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後藤俊哉先生、猪原弘行先生及横地庸利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水野英人先生、沈詠婷女士及黃美玲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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