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晶光电(600537):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5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申请 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2月4日,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亿晶”)收到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州中院”或“法院”)发来的《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回证》(以下简称“《送达回证》”),债权人江苏杰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洋能源”)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债权人常州凯诺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诺铝业”)以常州亿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常州亿晶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 ? 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的受理文件,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 申请人(杰洋能源和凯诺铝业均简称“申请人”)申请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常州中院同意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申请,不代表公司及子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如果法院后续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 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800万元到-13,000万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备案登记的情况概述 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常州中院发来的《送达回证》,杰洋能源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凯诺铝业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亿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常州中院申请对常州亿晶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名称:江苏杰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国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273J4Y9B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埭头镇东培路1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成形机床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申请人名称:常州凯诺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荣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570365474B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复兴路289号 经营范围: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销售;铝合金新材料、光伏新材料、铝建筑装饰新材料、铝工业新材料、轨道车辆配件、铝基新材料的研究、制造和销售;铝合金挤压技术研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的事实、理由及申请目的 1、申请人杰洋能源为公司下属孙公司提供生产设备(公司负有付款义务)。 经验收、结算、陆续付款后,公司尚欠付申请人的债务余额为843.3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能向申请人清偿该笔债务。 2、申请人凯诺铝业为常州亿晶供应辅材。经验收、结算、陆续付款后,公司尚欠付申请人的债务余额为603.2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亿晶未能向申请人清偿该笔债务。 申请人杰洋能源认为,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等规定,请求法院依法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在裁定受理重整之前同意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申请人凯诺铝业认为,因常州亿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依据《企业破产法》等规定,请求法院依法裁定对常州亿晶进行重整,并在裁定受理重整之前同意对常州亿晶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 (三)申请人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江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144730651E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海通路528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涉及生产的经营项目仅限于下属子公司;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 单位:元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常州亿晶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3748721887W 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晶棒、晶片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太阳能发电;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水产品养殖、销售;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及子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的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预重整引导人及公司、子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开展债权人申报债权、资产评估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常州中院同意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及子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若常州中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子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子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公司、子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 公司及子公司将与法院、监管机构、政府有关部门、债权人等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相关事项正在紧密推进中,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各项工作。 但公司及子公司是否进入重整尚具有不确定性。无论公司及子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常州亿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重要子公司,目前已建立并落地有效的生产保障、经营稳定相关举措。公司及常州亿晶管理层将尽全力保障职工薪酬按期发放,切实维护员工权益,同时多措并举确保生产经营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常州亿晶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及进入重整程序,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在重整受理前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 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预重整引导人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争取早日形成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及法院批准。公司将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推动公司早日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6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六、风险提示 (一)公司及子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的相关法律文书,申请人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及子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在重整受理前同意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及子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及子公司完成预重整备案登记期间各项工作,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及子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申请人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在重整受理前申请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常州中院同意进行预重整备案登记,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如果法院后续裁定受理申请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了《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期末净资产为-6,800万元到-13,000万元。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二)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的风险。 (三)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回证》 2、《重整(预重整)申请书-常州凯诺铝业有限公司》 3、《重整(预重整)申请书-江苏杰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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