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电材: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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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2月05日 21:35:3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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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固德电材: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
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233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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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1 1-2
盈利预测报告
2 1-81
容诚专字[2025]230Z2338号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编制的 2025年度盈利预测报告。我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固德电材管理层对该盈利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盈利预测报告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盈利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该盈利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后附的盈利预测编制基础及编制假设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本报告仅供固德电材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固德电材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报送。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盈利预测报告
重要提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盈利预测报告是本公司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并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但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一、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30Z1587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 1-9月财务报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并出具了容诚阅字[2025]230Z0056号的审阅报告。本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是以上述经审计或审阅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充分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依据下列基本假设,结合预测期的生产计划、销售计划、投资计划、融资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的。编制本盈利预测报告所选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本公司实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一致。
二、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1.预测期内本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政策、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预测期内本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3.预测期内本公司所处地区不会发生重大的通货膨胀,经营业务所涉及的信贷利率、外汇市场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预测期内本公司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不发生重大变化;
5.预测期内本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从而使本公司生产、销售均能够按计划顺利执行,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6.预测期内本公司经营计划顺利完成,各项业务合同能够顺利执行,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7.预测期内本公司主要产品经营价格及主要原材料供应价格无重大变化; 8.预测期内本公司不会受到诸如人员、水电、运输和材料等客观因素的重大变化而对生产经营产生巨大不利影响;
9.本公司对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已进行合理配置,无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0.预测期内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预计不会有较大的呆账、坏账发生;
11.预测期内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计不会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生产安全事故;
12.预测期内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附注 | 2024年度已审
实现数 | | | | | | 1-9月已审阅实
现数 | 10-12月份预
测数 | | | 90,791.86 | 75,012.83 | 33,985.28 | | 四、(四)(1) | 90,791.86 | 75,012.83 | 33,985.28 | | | 70,304.95 | 62,040.55 | 26,951.59 | | 四、(四)(2) | 57,176.76 | 52,254.75 | 23,881.85 | | 四、(四)(3) | 688.97 | 521.39 | 184.38 | | 四、(四)(4) | 2,485.58 | 1,944.38 | 333.11 | | 四、(四)(5) | 6,408.78 | 4,682.50 | 1,365.06 | | 四、(四)(6) | 4,027.37 | 3,070.06 | 1,158.56 | | 四、(四)(7) | -482.51 | -432.53 | 28.64 | | 四、(四)(8) | 441.02 | 418.58 | 115.41 | | 四、(四)(9) | -43.97 | 39.29 | 20.95 | | 四、(四)(10) | -275.48 | 92.78 | -106.28 | | 四、(四)(11) | -880.59 | -358.32 | -53.19 | | 四、(四)(12) | -12.17 | 23.96 | - | | | 19,715.72 | 13,188.56 | 7,010.59 | | 四、(四)(13) | 3.93 | 12.00 | 1.39 | | 四、(四)(14) | 253.40 | 30.60 | 0.62 | | | 19,466.24 | 13,169.96 | 7,011.36 | | 四、(四)(15) | 2,865.70 | 1,234.82 | 519.70 | | | 16,600.55 | 11,935.14 | 6,491.66 | | | 17,176.77 | 11,789.17 | 5,957.85 | | | -576.23 | 145.96 | 533.81 |
四、盈利预测编制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吴江固德电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吴江固德电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60.87万元,于 2011年 12月 21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公司前身固德有限由施惠荣、朱兴泉两位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 2008 年 4月21日取得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核发的 320584000183122号《营业执照》,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施惠荣 | 60.00 | | 朱兴泉 | 40.00 | | 100.00 | |
2010年 2月,根据固德有限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固德有限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900万元,其中施惠荣认缴 540万元、朱兴泉认缴 36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施惠荣 | 600.00 | | 朱兴泉 | 400.00 | | 1,000.00 | |
2010年 12月,根据固德有限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固德有限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2,000万元,其中施惠荣认缴 1,200万元、朱兴泉认缴 8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3,000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施惠荣 | 1,800.00 | | 朱兴泉 | 1,200.00 | | 3,000.00 | |
2011年 3月,根据固德有限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施惠荣将其持有的浩峰,各转让 600万元股权。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施惠荣 | 1,530.00 | | 朱国来 | 870.00 | | 朱浩峰 | 600.00 | | 3,000.00 | |
2011年 11月,根据固德有限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股东施惠荣将其持有固德有限的 1,230万元股权转让给朱国来,将 300万元股权转让给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朱浩峰将其持有固德有限的 60万元股权转让给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朱国来 | 2100.00 | | 朱浩峰 | 54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360.00 | | 3,000.00 | |
2011年 11月,根据固德有限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260.87万元,其中吴江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130.435万元、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130.435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3,260.87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朱国来 | 2,100.0000 | | 朱浩峰 | 540.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360.0000 | | 吴江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0.435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0.4350 | | 3,260.8700 | |
2011年 11月,根据固德有限股东会决议,固德有限以截止 2011年 11月 30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47,771,044.66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为32,608,700股。公司名称变更为吴江固德电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朱国来 | 2,100.0000 | | 朱浩峰 | 540.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360.0000 | | 吴江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0.435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0.4350 | | 3,260.8700 | |
2011年 12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208.14万元,其中吴江富坤赢通 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 173.45万元、王伟认缴 34.69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3,469.01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朱国来 | 2,100.0000 | | 朱浩峰 | 540.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360.0000 | | 吴江富坤赢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173.4500 | | 吴江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0.435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0.4350 | | 王伟 | 34.6900 | | 3,469.0100 | |
2012年 2月,根据王伟与张琦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东王伟将其持有公司的 17.40万元股权转让给张琦,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朱国来 | 2,100.0000 | | 朱浩峰 | 540.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360.0000 | | 吴江富坤赢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173.4500 | | 吴江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0.435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0.4350 | | 张琦 | 17.4000 | | 王伟 | 17.2900 | | 3,469.0100 | |
2014年 8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合计转增 10,407,03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5,097,130股。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朱国来 | 2,730.0000 | | 朱浩峰 | 702.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468.0000 | | 吴江富坤赢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225.4850 | | 吴江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9.5655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9.5655 | | 张琦 | 22.6200 | | 王伟 | 22.4770 | | 4,509.7130 | |
2014年 11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为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 5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股,合计转增 4,509,713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606,843股,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朱国来 | 3,003.0000 | | 朱浩峰 | 772.2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514.8000 | | 吴江富坤赢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248.0335 | | 吴江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6.5221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6.5220 | | 张琦 | 24.8820 | | 王伟 | 24.7247 |
4,960.68432015年 5月,根据张琦、王伟与陈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琦、王伟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 24.8820万元、24.7247万元股权转让给陈强。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出资者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 朱国来 | 3,003.0000 | | 朱浩峰 | 772.2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514.8000 | | 吴江富坤赢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248.0335 | | 吴江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6.5221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6.5220 | | 陈强 | 49.6067 | | 4,960.6843 | |
2015年 11月,经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8113号)批准,公司于 2015年 12月 11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固德电材”,证券代码“834711”。
2019年 8月,公司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挂牌,经三板竞价交易,截止 2019年 8月 6日从新三板退市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 朱国来 | 26,400,000.00 | | 朱浩峰 | 5,874,0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5,148,000.00 | | 吴江富坤赢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2,480,335.00 | | 朱英 | 1,903,000.00 | |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65,221.0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65,220.00 | | 钱郁萍 | 1,132,000.00 | | 张爱娟 | 712,000.00 |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朱旻 | 365,000.00 | | 郑黎梅 | 325,000.00 | | 钱国祥 | 250,000.00 | | 杨站盟 | 200,000.00 | | 秦小华 | 192,000.00 | | 周喻 | 164,000.00 | | 李飞 | 100,000.00 | | 王晓东 | 100,000.00 | | 王颖颜 | 70,000.00 | | 吴雄 | 50,000.00 | | 吴巍 | 7,000.00 | | 曾棱 | 3,000.00 | | 沈燕 | 1,000.00 | | 陈强 | 67.00 | | 合 计 | 49,606,843.00 |
2019年 8月 21日,根据张爱娟与李响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张爱娟将其持有的固德电材 4.2万股转让给李响根;根据李响根、杨站盟、吴巍与朱英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李响根、杨站盟、吴巍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 4.2万元股权、10万元股权、0.7万元股权转让给朱英。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 朱国来 | 26,400,000.00 | | 朱浩峰 | 5,874,0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5,148,000.00 | | 吴江富坤赢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2,480,335.00 | | 朱英 | 2,052,000.00 | |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65,221.0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865,220.00 | | 钱郁萍 | 1,132,000.00 | | 张爱娟 | 670,000.00 |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0 | | 朱旻 | 365,000.00 | | 郑黎梅 | 325,000.00 | | 钱国祥 | 250,000.00 | | 秦小华 | 192,000.00 | | 周喻 | 164,000.00 | | 李飞 | 100,000.00 | | 王晓东 | 100,000.00 | | 王颖颜 | 70,000.00 | | 杨站盟 | 100,000.00 | | 吴雄 | 50,000.00 | | 曾棱 | 3,000.00 | | 沈燕 | 1,000.00 | | 陈强 | 67.00 | | 合 计 | 49,606,843.00 |
2021年 5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1股,合计转增 4,960,684.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4,567,527.00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 朱国来 | 29,040,000.00 | | 朱浩峰 | 6,461,4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5,662,800.00 | | 吴江富坤赢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2,728,368.00 | | 朱英 | 2,257,200.00 | |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2.0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2.00 | | 钱郁萍 | 1,245,200.00 | | 张爱娟 | 737,000.00 |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440,000.00 | | 朱旻 | 401,500.00 | | 郑黎梅 | 357,500.00 | | 钱国祥 | 275,000.00 | | 秦小华 | 211,200.00 | | 周喻 | 180,400.00 | | 李飞 | 110,000.00 | | 王晓东 | 110,000.00 | | 杨站盟 | 110,000.00 | | 王颖颜 | 77,000.00 | | 吴雄 | 55,000.00 | | 曾棱 | 3,300.00 | | 沈燕 | 1,100.00 | | 陈强 | 74.00 | | 合 计 | 54,567,527.00 |
2021年 11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1,802,473.00元,其中上海虢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名为苏州虢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1,802,473.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370,000.00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 朱国来 | 29,040,000.00 | | 朱浩峰 | 6,461,4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5,662,800.00 | | 吴江富坤嬴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2,728,368.00 | | 朱英 | 2,257,200.00 | |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3.0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2.00 | | 上海虢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后更名为苏州虢丰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1,802,473.00 | | 钱郁萍 | 1,245,200.00 | | 张爱娟 | 737,000.00 |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440,000.00 | | 朱旻 | 401,500.00 | | 郑黎梅 | 357,500.00 | | 钱国祥 | 275,000.00 | | 秦小华 | 211,200.00 | | 周喻 | 180,400.00 | | 杨站盟 | 110,000.00 | | 王晓东 | 110,000.00 | | 李飞 | 110,000.00 | | 王颖颜 | 77,000.00 | | 吴雄 | 55,000.00 | | 曾棱 | 3,300.00 | | 沈燕 | 1,100.00 | | 陈强 | 74.00 | | 合计 | 56,370,000.00 |
2023年 2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上海虢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4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770,000.00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 朱国来 | 29,040,000.00 | | 朱浩峰 | 6,461,4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5,662,800.00 | | 吴江富坤嬴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2,728,368.00 | | 上海虢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后更名为苏州虢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202,473.00 | |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3.0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2.00 | | 朱英 | 2,257,200.00 | | 钱郁萍 | 1,245,200.00 | | 张爱娟 | 737,000.00 |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440,000.00 | | 朱旻 | 401,500.00 | | 郑黎梅 | 357,500.00 | | 钱国祥 | 275,000.00 | | 秦小华 | 211,200.00 | | 周喻 | 180,400.00 | | 杨站盟 | 110,000.00 | | 王晓东 | 110,000.00 | | 李飞 | 110,000.00 | | 王颖颜 | 77,000.00 | | 吴雄 | 55,000.00 | | 曾棱 | 3,300.00 | | 沈燕 | 1,100.00 | | 陈强 | 74.00 | | 合计 | 56,770,000.00 |
2023年 2月,根据郑黎梅和程小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11万元股权转让给程小弟;根据沈燕和程小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 0.11万元股权转让给程小弟;根据朱英与陈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 92.18万元股权转让给陈强。
2023年 3月,根据张爱娟与朱英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7.15万元股权转让给朱英。根据朱英与周瑜萍、朱丹、殷成龙、陆书建、田彦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朱英将其持有的公司 7万元股权转让给周瑜萍,将其持有的公司 8万元股权转让给朱丹,将其持有的公司 9万元股权转让给殷成龙,将其持有的公司10万元股权转让给陆书建,将其持有的公司 2万元股权转让给田彦慈。根据钱郁萍与田彦慈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 15万元股权转让给田彦慈。
2023年 3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533.00万元,其中苏州龙驹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191.00万元、苏州龙驹创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107.00万元、苏州君尚合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 100.00万元、苏州乾融泰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13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100,000.00元。本次转让及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 朱国来 | 29,040,000.00 | | 朱浩峰 | 6,461,4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5,662,800.00 | | 吴江富坤嬴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2,728,368.00 | | 苏州虢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202,473.00 | |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3.0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2.00 | | 苏州龙驹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910,000.00 | | 苏州乾融泰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350,000.00 | | 钱郁萍 | 1,095,200.00 | | 苏州龙驹创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070,000.00 | | 朱英 | 1,046,900.00 | | 苏州君尚合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000,000.00 | | 陈强 | 921,874.00 | | 张爱娟 | 665,500.00 |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440,000.00 | | 朱旻 | 401,500.00 | | 钱国祥 | 275,000.00 | | 郑黎梅 | 247,500.00 | | 秦小华 | 211,200.00 | | 周喻 | 180,400.00 | | 田彦慈 | 170,000.00 | | 程小弟 | 111,100.00 | | 杨站盟 | 110,000.00 | | 王晓东 | 110,000.00 | | 李飞 | 110,000.00 | | 陆书建 | 100,000.00 | | 殷成龙 | 90,000.00 | | 朱丹 | 80,000.00 | | 王颖颜 | 77,000.00 | | 周瑜萍 | 70,000.00 | | 吴雄 | 55,000.00 | | 曾棱 | 3,300.00 | | 合计 | 62,100,000.00 |
2023年 6月,根据朱英与张正军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30万元股权转让给张正军;根据朱英与薛继良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 5万元股权转让给薛继良;根据钱郁萍与陈跃峰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公司 15万元股权转让给陈跃峰。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 朱国来 | 29,040,000.00 | | 朱浩峰 | 6,461,4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5,662,800.00 | | 吴江富坤嬴通长三角科技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 2,728,368.00 | | 苏州虢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202,473.00 | |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3.0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2.00 | | 苏州龙驹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910,000.00 | | 苏州乾融泰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350,000.00 | | 苏州龙驹创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070,000.00 | | 苏州君尚合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000,000.00 | | 钱郁萍 | 945,200.00 | | 陈强 | 921,874.00 | | 朱英 | 696,900.00 | | 张爱娟 | 665,500.00 |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440,000.00 | | 朱旻 | 401,500.00 | | 张正军 | 300,000.00 | | 钱国祥 | 275,000.00 | | 郑黎梅 | 247,500.00 | | 秦小华 | 211,200.00 | | 周喻 | 180,400.00 | | 田彦慈 | 170,000.00 | | 陈跃峰 | 150,000.00 | | 程小弟 | 111,100.00 | | 杨站盟 | 110,000.00 | | 王晓东 | 110,000.00 | | 李飞 | 110,000.00 | | 陆书建 | 100,000.00 | | 殷成龙 | 90,000.00 | | 朱丹 | 80,000.00 | | 王颖颜 | 77,000.00 | | 周瑜萍 | 70,000.00 | | 吴雄 | 55,000.00 | | 薛继良 | 50,000.00 | | 曾棱 | 3,300.00 | | 合计 | 62,100,000.00 |
2024年 11月,根据富坤赢通与龙驹创进、乾融坤润、君尚合璞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富坤赢通将其持有的公司 423,400.00元股权转让给龙驹创进,将其持有的公司 940,830.00元股权转让给乾融坤润,将其持有的公司 893,770.00元股权转让给君尚合璞。
2024年 12月,根据富坤赢通与龙驹埭溪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富坤赢通将其持有的公司470,368.00元股权转让给龙驹埭溪;根据乾融坤润与乾融青润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乾融坤润将其持有的公司 940,830.00元股权转让给乾融青润。本次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 朱国来 | 29,040,000.00 | | 朱浩峰 | 6,461,400.00 | | 苏州国浩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5,662,800.00 | | 苏州虢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202,473.00 | | 苏州市吴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3.00 | | 吴江临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51,742.00 | | 苏州龙驹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910,000.00 | | 苏州龙驹创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493,400.00 | | 苏州乾融泰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350,000.00 | | 苏州君尚合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000,000.00 | | 钱郁萍 | 945,200.00 | | 苏州乾融青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940,830.00 | | 陈强 | 921,874.00 | | 苏州君尚合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893,770.00 | | 朱英 | 696,900.00 | | 张爱娟 | 665,500.00 | | 苏州龙驹埭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470,368.00 | |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 440,000.00 | | 朱旻 | 401,500.00 | | 张正军 | 300,000.00 | | 钱国祥 | 275,000.00 | | 郑黎梅 | 247,500.00 | | 秦小华 | 211,200.00 | | 周喻 | 180,400.00 | | 田彦慈 | 170,000.00 | | 陈跃峰 | 150,000.00 | | 程小弟 | 111,100.00 | | 杨站盟 | 110,000.00 | | 王晓东 | 110,000.00 | | 李飞 | 110,000.00 | | 陆书建 | 100,000.00 | | 殷成龙 | 90,000.00 | | 朱丹 | 80,000.00 | | 王颖颜 | 77,000.00 | | 周瑜萍 | 70,000.00 | | 吴雄 | 55,000.00 | | 薛继良 | 50,000.00 | | 曾棱 | 3,300.00 | | 合计 | 62,100,000.00 |
本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镇汾杨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朱国来。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零部件及电力电工绝缘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热失控防护零部件覆盖电芯、模组、电池包等各层级的热失控防护;电力电工绝缘产品覆盖电力发电、输配电和用电侧尤其是特高压领域的各类绝缘需求
(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股权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该股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至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权益法核算下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其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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