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德电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原标题:固德电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德电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4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343号)(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 “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方式、发行流程、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及前述机构资产管理子公司、理财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4、初步询价: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6年 2月 11日(T-4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在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2026年 2月 10日,T-5日)上午 8:30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 2月 11日,T-4日)当日上午 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可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 100万股,拟申报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万股,即申报数量超过 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 570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570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49.17%。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当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网下投资者应当结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超资产规模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参与初步询价时,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年 1月 31日)的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2月 4日(T-9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如申购规模超过总资产的孰低值,主承销商有权拒绝或剔除相关配售对象报价,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参与本次固德电材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于 2026年 2月 10日(T-5日)12:00前通过东吴证券 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https://ipo.dwzq.com.cn:18080)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并向主承销商提供资产证明核查材料。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2026年 2月 10日,T-5日)上午 8:30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 2月 11日,T-4日)当日上午 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包括《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表电子版和配售对象资产规模证明文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当确保其填写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表与其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规模金额保持一致,且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上述证明材料及《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Excel汇总表中填写的《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年 1月 31日)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2月 4日,T-9日)的总资产金额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东吴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与其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为拟参与本次申购的配售对象如实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年 1月 31日)的总资产金额。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2月 4日(T-9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并报送证券业协会。 5、网下剔除比例规定: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申报时间也相同的,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比例为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 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在剔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家。 有效报价是指网下投资者的报价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主承销商已聘请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发行和承销进行全程见证,并将对网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划拨、信息披露等有关情况的合规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6、投资风险提示安排:初步询价结束后,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或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8、市值要求: 网下投资者: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2026年2月9日(T-6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规则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网上投资者: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 1万元以上(含 1万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才能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 496.80万股的千分之一,即 4,500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2026年 2月13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26年 2月 2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9、网下网上申购: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6年 2月 25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 2026年 2月 2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0、自主表达申购意向: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11、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12、获配投资者缴款与弃购股份处理: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于 2026年 2月 27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6年 2月 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13、中止发行情况: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中止发行情况”。 14、违约责任: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网下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15、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6、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有关本询价公告和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由主承销商保留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固德电材所属行业为 C36“汽车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 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6〕45号)。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处行业为 C36“汽车制造业”。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东吴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固德电材”,股票代码为“301680”,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2,07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8,280.00万股。 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 207.00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且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11,500.00万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始跟投数量为 10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5,75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159.2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96.8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后本次发行总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6年 2月 11日(T-4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须按照规定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 9:30-15:00。 网下投资者应当于 2026年 2月 10日(T-5日)中午 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的注册工作。 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标准。具体标准及安排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只有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主承销商将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5、本次发行,发行人将进行管理层网下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推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 2月 24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 2026年 2月 13日(T-2日)刊登的《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6、每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的最小单位为 0.01元。单个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最低申报数量为 100万股,申报数量超过 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万股的整数倍,且不得超过 570万股。投资者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下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总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6年 2月 24日(T-1日)《发行公告》中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及私募基金备案核查情况、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根据申购情况于 2026年 2月 25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9、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10、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2026年 2月 27日(T+2日)当日 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本次发行情况、市场沟通情况等,本次发行将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26年 2月 6日(T-7日)登载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7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6〕45号)。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固德电材”,股票代码为“301680”,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上申购。 2、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创新资本”)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4、本公告所称“网下投资者”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包括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及前述机构资产管理子公司、理财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标准请见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本公告所称“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5、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老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以下简称“发行新股”) 2,07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 (三)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 1、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2,070.0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8,280.00万股。 2、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 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 207.00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且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11,500.00万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始跟投数量为 10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5,75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 3、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159.2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496.8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 2026年 2月 27日(T+2日)刊登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需通过东吴证券 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https://ipo.dwzq.com.cn:18080)提交承诺函及相关核查材料,并向主承销商提供资产证明核查材料。《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六)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1、发行时间安排
(1)2026年 2月 25日(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若本次发行价格超出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剩余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同时,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4)若本次发行定价对应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2、路演推介安排 主承销商将于 2026年 2月 6日(T-7日)至 2026年 2月 10日(T-5日)期间,向可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的投资者进行路演推介。路演推介内容不超过《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已公开信息范围,不对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出预测。推介的具体安排如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 2026年 2月 24日(T-1日)安排网上路演,回答内容严格界定在《招股意向书》及其他公开资料范围内,具体信息请参阅2026年2月13日(T-2日)刊登的《网上路演公告》。 二、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1、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本次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0%。 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 207.00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且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11,500.00万元;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始跟投数量为 103.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5,75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6年 2月 13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 3、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将在 2026年 2月 27日(T+2日)公布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75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固德电材员工资管计划”)。 2025年 12月 29日,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2、参与规模和具体数量 固德电材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00%,即 207.00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 11,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名称: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75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成立日期:2026年 1月 9日; 备案日期:2026年 1月 14日; 产品编码:SBPC10; 募集资金规模:11,500.00万元; 认购资金上限:11,500.00万元; 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固德电材员工资管计划实际参与人姓名、职务、参与比例等具体情况如下:
(三)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如有) 1、跟投主体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保荐人跟投主体为东吴创新资本。 2、跟投数量 如发生上述情形,本次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东吴创新资本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 (2)发行规模 10亿元以上、不足 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3)发行规模 20亿元以上、不足 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发行规模 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 2%,但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 东吴创新资本跟投的初始股份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 5.00%,即 103.50万股。 具体比例和金额将在 2026年 2月 13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因东吴创新资本最终跟投与发行价格、实际认购数量以及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主承销商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对东吴创新资本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 若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承诺不会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四)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包括“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者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者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者其下属企业”。具体列示如下:
2026年 2月 24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将在 2026年 2月 27日(T+2日)公布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五)限售期 固德电材员工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东吴创新资本本次跟投(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中,阳光三亚、高新投创投、东气投资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个月,基金组合、中保投基金、广祺玖号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8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六)核查情况 主承销商和聘请的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及是否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发行人、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就核查事项出具承诺函。相关核查文件及法律意见书将于 2026年 2月 24日(T-1日)进行披露。 如东吴创新资本未按《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跟投,发行人应当中止本次发行,并及时进行披露。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三、网下初步询价安排 (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 1、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及前述机构资产管理子公司、理财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 2、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符合《管理办法》、《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 3、本次发行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投资者应当办理完成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后方可参与本次发行。 同时,网下投资者应确保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在网下询价和配售过程中相关配售对象处于注册有效期、缴款渠道畅通,且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CA证书、注册的银行账户等申购和缴款必备工具可正常使用。 4、以初步询价开始前两个交易日 2026年 2月 9日(T-6日)为基准日,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1,000万元(含)以上;其他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该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为 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市值计算按照《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 5、若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为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当满足《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且持续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条件; (3)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实力。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产品总规模最近两个季度均为 10亿元(含)以上,且近三年管理的产品中至少有一只存续期两年(含)以上的产品; (4)符合监管部门、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5)投资者应当于 2026年 2月 10日(T-5日)中午 12:00前提交在监管机构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以及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成立的备案程序等相关核查材料。 期货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同时,网下投资者所属的自营投资账户或直接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注册成为配售对象的,应满足《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 6、若配售对象类型为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一专户理财产品、基金公司或其资产管理子公司一对多专户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限额特定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须在 2026年 2月 10日(T-5日)中午 12:00前完成备案。 7、所有拟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网下投资者应于 2026年 2月 10日(T-5日)中午12:00前在东吴证券 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填写并提交承诺函、相关资格核查材料和资产证明材料。 8、网下投资者须如实提供资产规模报告等证明材料,并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网下投资者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年 1月 31日)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2月 4日(T-9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9、下列机构或人员将不得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4)上述第(1)、(2)、(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过去六个月内与主承销商存在保荐、承销业务关系的公司及其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已与主承销商签署保荐、承销业务合同或达成相关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7)被列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网下投资者限制名单、异常名单的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8)信托资产管理产品或者以博取证券一、二级市场价差为主要投资目的证券投资产品; (9)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上述第(2)、(3)项规定的禁止配售对象管理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述第(9)项中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和年金基金除外。 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或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其初步询价或者向其进行配售。 投资者若参与固德电材询价,即视为其向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承诺其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参与网下询价及配售的情形。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二)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提交 1、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须符合上述投资者条件,并按要求于2026年 2月 10日(T-5日)中午 12:00前在东吴证券 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https://ipo.dwzq.com.cn:18080)录入信息并提交相关核查材料。网下投资者须确保电子版文件、盖章扫描件、原件三个版本文件内容一致,确保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 如投资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上信息,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信息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并具有创业板权限的数据为准。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 未在上述规定时点前完成注册登记备案的,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自负。 2、系统提交方式如下: 第一步:投资者登录核查系统(https://ipo.dwzq.com.cn:18080),或通过访问东吴证券 www.dwzq.com.cn—我们的服务—投资银行—股权融资,点击网页的“发行业务专区”链接,选择“IPO项目”模块登录核查系统。推荐使用 Google Chrome谷歌浏览器。 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网下投资者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件号码,默认初始密码为用户名的后 6位。 第二步:投资者登录系统后,进入项目申报界面,选择申请“固德电材”项目,点击“申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系统弹出的“重要提示”并确认同意后,填写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勾选拟参与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如未勾选提交配售对象,则该配售对象无法参加本次发行),在线填写配售对象的资产规模,或者通过系统页面提供的模板批量导入配售对象的资产规模。 网下投资者须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年1月31日)的资产规模数据,确保在东吴系统中填写的资产规模与证明文件中的金额保持一致。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2026年 2月 4日,T-9日)的产品总资产为准。 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承诺函和资格核查材料准备 《网下投资者承诺函》要求,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拟参与初步询价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投资账户或机构自营投资账户,根据上传附件页面提示,依次点击“模板下载”,分别下载《附件1:网下投资者承诺函》、《附件2:网下投资者基本信息表》、《附件 3: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模板,投资者依次填写、打印、盖章并扫描。 除上述类型配售对象之外的配售对象,除准备前述文件(《附件 1:网下投资者承诺函》、《附件 2:网下投资者基本信息表》、《附件 3: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以外,还应下载《附件 4:出资方基本信息表》模板填写、打印、盖章并扫描,同时准备产品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配售对象为私募基金的则需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备案函、备案系统截屏)。 投资者也可通过核查系统左侧菜单栏的“下载中心”功能下载前述材料的模板。 第五步:资产规模报告等材料准备 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规模报告等材料,确保其填报的资产规模与其提供的资产规模报告等材料中相应的资产证明金额保持一致。 根据核查系统页面提示,投资者可点击下载《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模板。 《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的估值日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年 1月 31日),具体要求如下: ①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公募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投资账户等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托管机构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托管业务专用章。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 2026年 1月 31日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②专业机构投资者自营投资账户类配售对象,应由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 2026年 1月 31日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中的总资产金额。 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私募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配售对象,应由托管机构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如银行等托管机构无法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应由托管机构出具基金估值表并加盖估值或者托管业务专用章,以及网下投资者自行出具《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并加盖公章,基金估值表和《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数据应保持一致。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 2026年 1月 31日配售对象账户的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配售对象账户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出具机构原则上应填写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2月 4日(T-9日)配售对象账户资产估值表中总资产金额。 投资者须如实提交《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资产规模证明文件,并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填写的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年 1月 31日)总资产和该配售对象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如出现上述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 上述证明材料需按《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要求签字、盖章并扫描。 第六步:投资者在附件上传界面,依次上传上述《附件 1:网下投资者承诺函》(盖章扫描版本)、《附件 2:网下投资者基本信息表》(盖章扫描版本)、《附件3:网下投资者关联方信息表》(盖章扫描版本及 excel版本)、《附件 4:出资方基本信息表》(盖章扫描版本及 excel版本)(如适用)、《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签字盖章扫描版本)等证明材料和产品备案证明文件(盖章扫描版本)(如适用)。待所有附件上传完整后,点击“提交”,等待审核结果。 投资者须对其填写信息的准确真实性、提交资料的准确完整性负责。投资者未按要求在2026年2月10日(T-5日)12:00之前完成备案,或虽完成备案但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的,则将无法参加询价配售或者初步报价被界定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过程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主承销商将安排专人在 2026年 2月 6日(T-7日)至 2026年 2月 10日(T-5日)的工作日期间(9:00-12:00,13:00-17:00)接听咨询电话:0512-62936311、62936312。投资者不得询问超出《招股意向书》和相关发行公告范围的问题,不得询问涉及发行价格或报价的相关信息。纸质版原件无需邮寄,请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三)网下投资者备案核查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会同见证律师对投资者资质进行核查并有可能要求其进一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资者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如投资者不符合条件、投资者或其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出资方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界定的关联方、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网下发行、将其报价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或不予配售,并在《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网下投资者违反规定参与本次新股网下发行的,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网下投资者需自行审核比对关联方,确保不参加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的新股网下询价。投资者参与询价即视为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关系。如因投资者的原因,导致关联方参与询价或发生关联方配售等情况,投资者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四)初步询价 1、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在《招股意向书》刊登后的当日把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置于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供网下投资者和配售对象参考。网下投资者应合理、审慎使用首发证券项目主承销商提供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公开或者泄露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或其内容,或者发表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相关不实或不当言论,对网下发行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 2、在询价开始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及其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提交定价依据、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网下机构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还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网下投资者定价依据提供的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 20%。 网下投资者应对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报价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形成的定价报告或定价决策会议纪要、报价知悉人员通讯工具管控记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网下投资者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等相关资料的系统留痕时间、保存时间或最后修改时间应为询价结束前,否则视为无定价依据或者无定价决策过程相关资料。 网下机构投资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规报价内控制度,妥善留存参与报价的定价依据、定价决策过程、申报记录等文件和相关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应于 2026年 2月 10日(T-5日)中午 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且已开通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成为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并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配号工作后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 4、本次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6年 2月 11日(T-4日)的 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在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2026年 2月 10日,T-5日)上午 8:30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 2月 11日,T-4日)当日上午 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5、本次初步询价采取申报价格与申报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进行,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账户分别填报不同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3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充分及(或)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综合考虑本次初步询价阶段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及发行人的估值情况,主承销商将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万股,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570万股。配售对象报价的最小单位为 0.01元。 特别提示一: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深交所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上新增了定价依据核查功能。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在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交易日(2026年 2月 10日,T-5日)上午 8:30至初步询价日(2026年 2月 11日,T-4日)当日上午 9:30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价依据并填报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网下投资者提交定价依据前,应当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定价依据一经提交,即视为网下投资者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独立性负责。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定价依据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议价格或者超出建议价格区间进行报价。 特别提示二: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如实向主承销商提供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即 2026年 1月 31日)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并符合主承销商的相关要求。 投资者需合理确定申购规模,为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金额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年 1月 31日)总资产与询价前总资产的孰低值,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2月 4日(T-9日)的产品总资产计算孰低值。 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承诺其在东吴证券IPO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系统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及相关证明文件中对应的总资产金额与其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的数据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三:为促进网下投资者审慎报价,便于核查创业板网下投资者资产规模,要求网下投资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询价期间,投资者报价前须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为拟参与本次申购的配售对象如实填写该配售对象最近一个月末(《招股意向书》刊登日上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自然日,2026年 1月 31日)的总资产金额。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的总资产金额应当与其向主承销商提交的《网下配售对象资产规模报告》中的总资产金额保持一致。配售对象成立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原则上以询价首日前第五个交易日即 2026年 2月 4日(T-9日)的产品总资产金额为准。 投资者需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资产规模等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投资者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资产规模的具体流程是: (1)投资者在提交初询报价前,应当承诺资产规模情况,否则无法进入初询录入阶段。承诺内容为“参与本次新股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已充分知悉,将对初询公告要求的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上限(拟申购价格×初询公告中的网下申购数量上限)进行确认,该确认与事实相符。上述配售对象拟申购金额(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不超过其资产规模,且已根据主承销商要求提交资产规模数据,该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自行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所引起的全部后果”。 (2)投资者应在初询报价表格中填写“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和“资产规模(万元)”。 对于资产规模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配售对象拟申购价格×570万股,下同)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栏目中选择“是”,并选择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对于资产规模未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的配售对象,应在“资产规模是否超过本次发行可申购金额上限”中选择“否”,并必须在“资产规模(万元)”栏目填写具体资产规模金额。 投资者应对每个配售对象填写具体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确保不存在超资产规模申购的情形。 6、网下投资者申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 (1)网下投资者未在 2026年 2月 10日(T-5日)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完成网下投资者配售对象注册工作的,或未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配号工作的; (2)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申报信息与注册信息不一致的;该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对象的报价部分为无效报价; (3)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570万股以上的部分为无效申报; (4)配售对象拟申购数量不符合100万股的最低数量要求,或者拟申购数量不符合 10万股的整数倍,则该配售对象的申报无效; (5)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资者资格核查文件的; (6)经审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所列网下投资者条件的; (7)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8)被证券业协会列入限制名单、异常名单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未能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的私募基金。 7、网下投资者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8、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五)网下投资者违规行为的处理 网下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应当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则。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参与网下询价时存在下列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1、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 2、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报价的; 3、委托他人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申购业务,经行政许可的除外; 4、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机构或本人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网下投资者报价,或者网下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的; 5、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的; 6、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的; 7、故意压低、抬高或者未审慎报价的; 8、通过嵌套投资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9、接受发行人、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 10、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数量及(或)获配后持股数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要求的; 11、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的; 12、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无定价依据的; 13、网上网下同时申购的; 14、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的; 15、未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及(或)定价依据不充分的; 16、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的; 17、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的; 18、未及时进行展期导致申购或者缴款失败的; 19、向主承销商提交的资产规模报告等数据文件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等情形的; 20、向证券业协会提交的数据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等情形的; 21、其他以任何形式谋取或输送不正当利益或者不独立、不客观、不诚信、不廉洁等影响网下发行秩序的情形。 四、确定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投资者 (一)剔除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 在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对网下投资者的报价资格进行核查,剔除不符合“三、(一)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及报价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二)定价原则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拟申购价格相同的,按照拟申购价格对应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的顺序进行排序;拟申购数量也相同的,按照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申报时间也相同的,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由后至前的顺序进行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比例为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剔除。剔除部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审慎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及有效拟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上述原则确定的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家数不少于 10家。 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 2026年 2月 24日(T-1日)的《发行公告》中披露如下信息: (1)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2)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所有网下投资者及各类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3)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4)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信息、申购价格及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发行价格确定的主要依据,以及发行价格所对应的网下投资者超额认购倍数。 3、若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发行价格超出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剩余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战略配售实施跟投。 (三)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为有效申报数量。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不得少于 10家;少于10家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方可参与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发行价格及其确定过程,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及其相应的申购数量将在2026年2月 24日(T-1日)刊登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在确定发行价格后,若网下投资者管理的任意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阶段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且未作为最高报价部分被剔除,则该网下投资者被视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方有资格且有义务作为有效报价投资者参与申购。 五、网下网上申购 (一)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25日(T日)的 9:30-15:00。2026年 2月 24日(T-1日)公告的《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时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且不超过网下申购数量上限。 网下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在网下申购阶段,网下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 2026年 2月 27日(T+2日)缴纳认购资金。 (二)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 2026年 2月 25日(T日)9:15-11:30,13:00-15:00。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持有深交所股票账户卡并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且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它机构(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可参与网上申购。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 1万元以上(含 1万元)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才能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 496.80万股的千分之一,即 4,500股。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 2026年 2月 24日(T-1日)的《发行公告》中披露。 投资者持有的市值按其 T-2日前 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网上投资者于申购日 2026年 2月 25日(T日)申购无需缴纳申购款,2026年 2月 27日(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发行。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6年2月2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 2026年 2月 25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2026年 2月 13日(T-2日)确定发行价格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如发生上述回拨,则 2026年 2月 24日(T-1日)《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发行数量将较初始网下发行数量相应增加;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 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50倍且不超过 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 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前款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当按照扣除设定限售期的股票数量计算,网下投资者因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而限售的 10%的股份无需扣除; 4、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5、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 2026年 2月26日(T+1日)在《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七、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完成回拨后,对网下投资者采取同类投资者比例配售方式进行网下配售。具体配售原则如下: 1、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对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是否符合主承销商及发行人确定的网下投资者标准进行核查,不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将被剔除,不能参与网下配售。 2、投资者分类 主承销商将提供有效报价并参加网下申购的符合配售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分为以下两类,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 (1)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以下简称“A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RA; (2)所有不属于A类的其他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以下简称“B类投资者”),其配售比例为 RB。 3、配售原则和配售比例的确定 按照各类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关系RA≥RB。 调整原则: 优先安排不低于回拨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向A类投资者进行同比例配售,如果 A类投资者的有效申购量不足安排数量的,则其有效申购将获得全额配售,剩余部分可向 B类投资者进行配售。在向 A类和 B类投资者配售时,主承销商确保 A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不低于 B类投资者,即RA≥RB。 如初步配售后已满足以上要求,则不做调整。 4、配售数量的计算 某一配售对象的获配股数=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该类配售比例 主承销商将根据以上标准得出各类投资者的配售比例和获配股数。在实施配售过程中,上述所有同类同比例配售在计算配售股票数量时将精确到个股(即将计算结果中不足 1股的部分舍去),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 A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若配售对象中没有 A类投资者,则产生的零股统一分配给 B类投资者中申购数量最大的配售对象。当申购数量相同时,产生的零股分配给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最早的配售对象。若由于获配零股导致超出该配售对象的有效申购数量时,则超出部分顺序配售给下一配售对象,直至零股分配完毕。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如果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5、网下比例限售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八、投资者缴款 (一)网下投资者缴款 2026年 2月 27日(T+2日)披露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将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的投资者列表公示。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需在 2026年 2月 27日(T+2日)8:30-16:00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6年 2月 27日(T+2日)16:00前到账。(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