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华新材(92001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7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2月 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 1月 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雷俊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选举董事雷俊先生执行公司事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雷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原董事魏志强先生因到龄退休,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周立昶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徐凯燕女士于近日向公司提交了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拟聘任陈煊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2026年2月4日起生效,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2月 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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