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长盈集团(控股)(00689):截至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11:54:06 中财网
原标题:长盈集团(控股):截至二零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6年1月31日 狀態: 新提交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6年1月31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長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6年2月3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00689說明普通股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面值 法定/註冊股本  
100,000,000,000HKD0.01HKD1,000,000,000 
0HKD  0 
100,000,000,000HKD0.01HKD1,000,000,000 
本月底法定/註冊股本總額: HKD 1,000,000,000

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00689說明普通股   
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數目庫存股份數目已發行股份總數   
619,243,9040619,243,904   
00    
619,243,9040619,243,904   
足夠公眾持股量的確認(註4)

 
 
 
 
 
 
 
初始指定門檻 - 上市股份所屬類別的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包括庫存股份)的25%
 
(A). 股份期權(根據發行人的股份期權計劃)

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00689說明普通股       
上月底結存的股份期權數 目本月內變動  本月底結存的股份期權數 目本月內因此發行的新股數 目 (A1)本月内因此自庫存轉讓的 庫存股份數目 (A2)本月底因此可能發行或自 庫存轉讓的股份數目本月底可於所有根據計劃 授出的股份期權予以行使 時發行或自庫存轉讓的股 份總數 
購股權計劃0已授出0 000 52,403,440
  已行使 - 涉及新股0      
  已行使 - 涉及庫存股份0      
  已註銷0      
  已失效0      
          
          
增加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 0 普通股 (AA1)
減少庫存股份: 0 普通股 (AA2)
本月內因行使期權所得資金總額: HKD 0

普通股股份類別不適用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00689說明    
股東大會通過日期 (如適用)本月內因此發行的新股數目 (D1)本月内因此自庫存轉讓的庫存股份數目 (D2)本月底因此可能發行或自庫存轉讓的股 份數目  
公司建議進行供股,按合資格股東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一(1)股股份獲發兩(2)股供股股份之基準, 以認購價每股供股股份0.16港元進行供股,以透過發行最多1,238,487,808股供股股份(假設於 記錄日期或之前已發行股份總數並無變動)籌集最多約198.2百萬港元(扣除成本及開支前)。 供股待於2026年3月6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批准。 詳細内容可參照公司日期為2026年1月13日之公告。     
增加已發行股份(不包括庫存股份): 普通股 (DD1)
減少庫存股份: 普通股 (DD2)

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C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C條,我們在此確認,據我們所知所信,發行人在本月的每項證券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如第III部及第IV部所述但未曾於根據
《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披露)已獲發行人董事會正式授權批准,並遵照所有適用上市規則、法律及其他監管規定進行,並在適用的情況下:

(註5)

呈交者: 陳瑞源
職銜: 執行董事及公司秘書
(董事、秘書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人員)
1.
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2.
在購回股份(股份購回並註銷)及贖回股份(股份贖回並註銷)的情況下,「事件發生日期」應理解爲「註銷日期」。

在購回股份(股份被持作庫存股份)的情況下,「事件發生日期」應理解爲「發行人購回並以庫存方式持有股份的日期」。

3.
在購回股份(股份購回擬註銷但尚未註銷)及贖回股份(股份贖回但尚未註銷)的情況下須提供相關資料。請用負數來註明於本月或早前月份購回或贖回但截至本月底尚待註銷的股
份數目。

4.
「初始規定門檻」、「替代門檻」及「市值」的涵義按照《主板上市規則》第13.32A條或第19A.28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37A條或第25.21A條所界定。有關公眾持股量披露的
依據, 另請參閱《主板上市規則》第13.32D(4)條或19A.28D(4)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37D(4)條或25.21D(4)條。

5. (i) 至 (viii) 項為確認內容的建議格式。上市發行人可按個別情況就不適用的項目予以修訂。如發行人早前已就某證券發行或庫存股份出售或轉讓於根據《主板上市規則》第13.25A條 /
《GEM上市規則》第17.27A條所刊發的報表中作出有關確認,則不需要於此報表再作確認。

6.
在此「相同」指:
?
證券的面值相同,須繳或繳足的股款亦相同;
?
證券有權領取同一期間內按同一息率計算的股息/利息,下次派息時每單位應獲派發的股息/利息額亦完全相同(總額及淨額);及
? 證券附有相同權益,如不受限制的轉讓、出席會議及於會上投票,並在所有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權益。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