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期所对四家公司予以纪律处分 涉规避持仓限制行为
|
时间:2026年02月03日 09:18:16 中财网 |
|
2月2日,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经查,安徽硕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安徽宏盛铜材有限公司、安徽天大铜业有限公司、安徽天大
新能源有限公司这4家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在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的连续5个交易日内,合并持仓超出了PS2512合约交割月的持仓限额。该行为违反了《广州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利用分仓等不正当手段,规避交易所持仓限制”的规定,且相关违规持仓行为导致亏损480,660元。广期所表示,上述事实有持仓明细、情况说明、开户资料、交易结算单等证据证实。依据相关规定,广期所决定对这四家公司给予公开谴责、暂停开仓交易6个月的纪律处分,并将其纪律处分结果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央广财经)
.央.广.财.经